第361章 吕布立法

当诸子百家掌了权势,绝对会爆发新的大乱。

你不服我,我也不服你,那么,就只能以武力来解决。

然而,吕布又岂能没有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吕布要的,不过是取百家之长罢了。

想某一家掌权乱政,不存在。

因为吕布只是允许学说存在,却不会让你发展到大型宗教与朝庭对抗的地步。

再者说,华夏有诸子百家,整个世界还有无数的文明。

吕布依然是那个思想,兼容并蓄,海纳百川。

但不可否认,随着吕布重启诸子百家,现在确实是有些乱象了。

特别是诸子百家急于加强自己的地位,各种宣传自己的学义,到处扩展教民。

所以吕布决定,召开一次百家大会。

他要制订一部,国法。

嗯,也就是后世宪法的概念。

也就是说,此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所有的其他律法,都不能和国法相悖。

一旦相悖,那肯定是以国法为准。

现在社会稳定了,百家之言也重启了,吕布觉得,是时候搞这个了。

而将百家都叫来,也正是要让国法,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同。

也就是说,这条律法一出,你儒家认可、法家赞成、墨家同意、道家也说ok。

然后就根据社会现实,不断修改这国法。

而且正是国法,所以不完全以皇帝意志行事。

吕布现在是初代皇帝,他能自行添加律法。

但以后的皇帝,可不能这么专权,一切都要依照程序来。

想修改国法,继续召开大会。

随着各殖民地以后的纳入,各方文化风俗的并入,国法或多或少也是有变动的。

而吕布的想法,正是以这样的国法制度,来不断推进文明。

当吕布公布这个消息后,举国震动。

一众诸子百家,更是无不欣喜。

因为,他们也能够发言了,也有说话的权力了。

诸子百家最后的代言人,纷纷齐聚洛阳,要参加这史无前例的国法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