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番外(10)

昆仑剑歌 萧雨森 4900 字 6个月前

“是啊,错的是这个世界啊!你看看这个台下,有多少你们的仇人,有多少人想要杀了你,有多少剑客想要你手中的剑!”泪水无声地从洛云清的眼角滑落,“我多想像一个普通的孩子一样,陪在父亲的身边,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啊!可是我知道他心中有梦,只要剑一天在他的心中,他就一日不会心安。他杀了很多人不错,但他也救过很多人,传授过很多人剑法,他说现在的剑客并不是真正的剑客。一个真正的剑客不该以比武为生,以杀孽为生,一个真正的剑客是应该行侠仗义,维护这个天下的安宁,可是他没有做到,因为他的能力不够。但是你可以。”

“洛晓峰是我的父亲,而我是他的孩子。”洛云清终于缓缓地说出了这句话。

他一直不肯叫他父亲,因为他恨洛晓峰,恨他没有做到一个父亲的职责,可是现在的他突然放下了,在遇到余秋水之后,他突然觉得父亲的做法没有错。

这个看起来冷漠孤傲,嗜酒如命的孤独剑客,内心其实柔软而又深情,而孤独,恰好是他力量的源泉。

“大叔,我听说北方一座天山,那里离天空很近,我一直想去那里,等我死了,你能不能带我去看一看那里的景色,我相信这个世界有一天会变得很美好,只是我等不到那一天了。”

“好,我带你去看。”余秋水用力地点头,他将洛云清从地上抱了起来。

“我死了之后,你不要忘了喂小红啊,它是用我的精血喂养的,等它破壳而出之后,你就可以把它当做是我了。”洛云清指了指一边朱红色的蛇蛋,它的蛋壳看起来透明了许多。

“好。”余秋水继续点头,他带着洛云清朝着远处的人群走去。

他没有去管那柄昊阙剑,什么天下第一剑,什么人人都想得到的宝剑,都没有他怀里的小人儿重要。

“大叔,能把你的酒壶再给我喝一口吗?”洛云清挤出一个虚弱的微笑,都快死了,他还想着喝酒。

余秋水没有拒绝,这一次的他没有吝啬,将酒壶打开,送到洛云清的嘴边。

他伸长了脖子,费力地抿了一小口,舒而畅快地笑了。

“你的酒,味道越来越淡了啊!不过还好,我死的时候还是一个饱死鬼。”洛云清心满意足地想再去摸一摸自己的肚子,却在空中无力地垂落下来。

余秋水的泪水再也没有忍住,无声地流落。

两畔的路人都不再说话,夹道而行,像是在为他们二人哀悼践行。

“余秋水!”肖如意突然高声喊了一句。

“你还会再回来吗?”

“你知道为何我不杀你吗?”余秋水停下了脚步,却没有回头。

“这个世界需要一个王,需要有人来维持这个世界的秩序,告诉他们人命不该如蝼蚁般那么低贱,告诉他们杀人应该偿命。你不是一直想当这个天下第一吗?那么就由你来当这个王,如果有一天我发现这个世界还是一如既往地这样堕落下去,那么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我都会杀了你。”余秋水的声音冷漠而又低沉。

肖如意沉默了,似乎被余秋水的话所吓到了。

久之,他缓慢而凝重地摇了摇头。

“我的手上沾过了太多人的鲜血,不适合当这个王,不过我会辅佐这个王,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都会为了维持这个天下而努力。”肖如意郑重地说道。

余秋水没有再回答他,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肖如意看向了身边的弟弟,轻轻抚摸着他的额头,然后疼爱地笑道。

“弟弟,我们回家吧,我们造下的孽,该由我们来承担了。”

肖乘风抬起头来,他第一次发现自己是这么的幼稚,而他的哥哥是那样的成熟和稳重,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像一个孩子一样天真和任性。他很后悔,正是因为他的自私才害死了洛云清。

“从此以后,我们二人不再姓肖,改名南宫,我们后代的每一世,都会遵守着这我定下的规则。”肖如意,哦不,是南宫如意当着万都城所有的百姓宣誓道。

四名剑首矗在原地,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宣判这场比试,天下第一的余秋水消失不见了,此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南宫如意捡起了那把断了傲来剑,将剑仙榜砍成了两半。

从此天下间,再无铭剑阁。

后来有人相传在天山脚下看到了余秋水,听说他于昆仑之上开宗立派,被人们称为天山派。

为了纪念他,万都城自此改名天都,守城大将南宫如意遵守着他的诺言,此生再未踏出天都城半步。

人世间有了王,有了法律,有了秩序,而剑客也越来越少了。

三年后,昆仑境之上。

余秋水坐在一个小小的墓碑前,举起自己手中的酒壶,他将壶中的酒尽数倾倒在了面前隆起的土堆前,他的身边跟着一条赤色的小蛇,昂着首,眺望着远处的碧海蓝天。

“现在的你看到这个世界了吗?”

“想不到这么多年来,最懂我的,还是你这个小屁孩儿啊!”余秋水轻叹一声,他从身后掏出一柄剑。

正是他在多年前遗弃的昊阙。

碰!

长风呼啸而过,宝剑应声而断,碎成了两半。余秋水丝毫没有心疼,只是淡淡一笑,他将剑插在了墓碑前,然后背靠着赤红色的小蛇,长夜慢酌。

“小蛇啊小蛇,你那么通灵性,我就叫你常云清如何?”

不知道过了多久,余秋水还是没有被人们忘记,时间愈发流逝,他的名号反而愈来愈大。

人们给还给他起了个响当当的绰号。

独孤剑仙,余秋水。

后记

十年前,桃花村,桃花客栈。

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正在畅饮桃花酒,一尘不染的衣衫将他的皮肤衬地很黑,可他却似乎丝毫没有发现这白色的衣服并不适合他。他的眼里,只有眼前清冽浑浊的桃花酒。

“喂,苏太白,听说你要去铭剑阁参加剑首的选拔啊?”桃花客栈里走进来几个纨绔少年,他们在离这个名字和皮肤并不相称的男子身边坐下,嬉笑着拿他打趣。

“你懂剑吗就要去当剑首?要不露两手给兄弟们开开眼界呗?”

“是啊,是啊,酒鬼要是懂剑,那我就是天下第一剑神了。”两个毛头小子互相使了个眼色,口无遮拦地嚷嚷着。

“咦嘻嘻嘻,剑首大人怎么不说话啊?是不是怕了啊?”

苏太白没有回话,只是静静地喝酒,面对他们的挑衅找茬毫不生气,宛如一尊木头人。

“哎哎,快去外面瞧瞧,那里有两个剑客要比试了?”

“哟,可稀奇了?咱快去瞧瞧。”

“你小子再这里等着,我们去看看就回来。”几个小混混听说有比试,刚上来的茶也不要了,钱也没付,一窝蜂地又涌了出去,只留下客栈的掌柜在柜台前气得直跺脚。

苏太白默默做了一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些许碎银放在桌上,提着自己的酒壶也出门去了。

桃花村的门口,是一个白衣剑客,长得器宇轩昂,气度不凡,手持一把重铁剑,嘴角挂着若即若离的微笑。在他对面是一个灰衣剑客,身上的衣服不知是本色还是脏了许久未洗,左手握着一个紫金葫芦,右手举起一根折了的桃枝,和白衣剑客遥遥相对。

一边对着还一边仰天畅饮,像是一个嗜酒如命的酒鬼。

“就这?用一根桃枝也算剑客?”

“是啊,这场比试还有什么看头,这酒鬼啊,输定了。”

桃花树下,苏太白站的远远地,他看着那个忧郁男子不屑一顾的傲然神色,不知为何,一向冷若冰霜地他竟然笑了。

他轻轻地摇了摇头,将自己的葫芦别在腰间,缓缓地转身离去。

夕阳西下,血色的残阳映在他一尘不染的白衣上,如同浸上了一层铂金。他朝着桃花村的另一条路走去,越走越远,再也没有回头。

在他离开不久,铁剑重重地落在了地上,一如他的心一样发出了震耳欲聋的脆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