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巡逻的军警准备逮捕这两个来历不明的,竟敢冒充英国士兵的人的时候,罗根兴高采烈的把他的骨爪插进了他面前那名英军军官的胸口之中。
见罗根已经动手,维克多也只好在其他英军士兵惊怒的眼神中亮出了他的利爪,将其他两名准备抓捕罗根的英军士兵杀死。
最后,说好的秘密潜入又变成了强攻,但是罗根却狡辩说:杀光所有看到我们的人,就没人看到我们了,也算秘密潜入!
但是奈何他和维克多并没有艾吉奥那样的本事,他们不但没有杀光英军士兵,反而差点被前来支援的英军包了饺子,最后两人跳进泰晤士河才成功脱身。
此时的大英帝国正是她最强盛的时候,她的领地遍布全球,虽然失去了美国殖民地让她元气大伤,但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拥有数千万平方公里领地,数百万正规军的大英帝国,在守护帝国的心脏伦敦的时候,自然是重兵把守的。
虽然维克多和罗根一再高估了英军士兵的数量和战斗意志,却没有想到居然会这么多,而且作战的时候完全就是悍不畏死,不求杀死他们两人,只求拖住他们,为友军创造机会。
而任务在身的维克多和罗根显然不能在这里耽误太久,何况维克多觉得守护伦敦的,绝对不可能只有这些普通英军士兵。
“你是说,这两个人的力量和速度远超普通人类?并且即使中枪之后,伤口也能快速恢复?”
事实证明维克多的猜想是正确的,此时的伦敦的确有着超级英雄的守护,那就是血男爵的同胞兄弟和宿敌,第一代‘米字旗’詹姆斯福斯沃斯。
他在维克多和罗根逃离后不久就感到了现场,让后他从幸存英军士兵的描述中想起了一个自己的老对手。
他同样也拥有远超人类的力量和速度,并且也可以快速恢复受伤的身体。那是他却不能在白天行动,而且他只有一个人。
“到底是不是血男爵呢?但是对方并不害怕阳光,而且有两个人。但是也不排除他找到了不再害怕阳光的办法,和有了新同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