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真意曾经在这地方,见识过六道轮回。
提到天道,不能不说到六道轮回。关于轮回的说法,一般认为是佛教提出的,实际上道教也承认轮回的存在,或者可以说轮回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真理。两教都发现了这一事实,认为这是宇宙的一种规则,只是在具体的名称和分类上有一定的不同。
说起天道,离不开道教的三十六天说。道教的三十六天说,是道教对宇宙空间和神仙境界的诠释。《太上洞玄灵宝无量上品度人妙经》中最早提出了三十二天的概念:“三十二天,三十二帝。诸天隐韵,诸天隐名,天中空洞,自然灵章。”
经中列出了三十二天的具体名称和主宰该天的天帝的名讳。这三十二天再加上境界更高的三清天、大罗天,合称三十六天,但三清天、大罗天已经断离生死,不入轮回。
大唐高道潘师正说:“即是至道极果,毕竟不坏仙宫,与道同真,常湛极乐。”另外三十二天中有四梵天,又叫四种民天、圣弟子天,这四天“出二气之外,无年寿之限,喜乐清净也”,也是不入轮回的。所以道教的天道只有三界二十八天。三界指欲界、色界、无色界,不能断生死,尚在轮回中。
根据《无上秘要三界品》和《云笈七签天地部》所载,现将三界诸天的名号和三界的特征罗列出来,以便我们能有更直观的认识。
以上关于三界的说法,是道教所形成的统一定论。三界诸天中居住着天人,这些天人比人的境界要高出很多,天人的境界越高,其寿命也越高。人要想进入诸天,要通过修道一步一步上升,潘师正在《道门经法相承次序》中说:
初从凡学,受持法戒,行无缺犯,则名系仙录,得入五岳灵山洞宫之中。从洞宫中,进学无替,位登欲界诸天。从欲界天中,进道无替,位登色界诸天。从色界诸天,进道无替,位登无色界诸天。从无色界诸天,进道无替,位登四种人天。从四种人天,进道无替,位登无上三天。从无上三天,进道无替,位登最上大罗之天。
文中所说,只有“进道无替”,才能进入更高一层的天界,诸天是根据修道的不同境界来区分的。凡人要想升入天界,获得长寿,乃至不死,必须积功累德,不断地修行。
大唐高道李少微曾提到:“凡人口业净,有十善功以上,生欲界之天”,“身业净,有三百善功,得生色界”,“心业净,有六百善功,生无色界四天”,“观转妙,结习都忘,若洞入自然,即升居种民天也”。
随着境界的提升,修道者的寿命不断延长,最终超出三界,进入“四梵三清”之中,达到了断生死、超出轮回的境界。
有些人认为,道教的神仙属于天道,是天人,是不能免于轮回的,并以此来贬低道教。通过上文的考证,我们可以轻松地反驳这一观点。这是对道教经典的无知而产生的偏见。
道教神仙的范畴很广,三界诸天中的天帝、仙官眷属等,都可以算是神仙,而三界中境界高的天人也可以称为仙人,他们是修行中的天人,他们比凡人具有神通,能够在人间显化,但他们有生死,如果修行不精进,便会退转到低的境界中去,所以他们是有轮回的。
而我们道教所供奉的神仙祖师、上圣高真,都是已经达到了“三清境”的境界,达到了“证果极地”,能够“分形应化,神通自在,湛然常住不坏之天”,是不在轮回之中的。
天道与“人道”相对。
“道”原为道路,“天道”连用,指天的行事法则。最初“天”的观念与中国远古宗教相联,为主宰一切的人格神。“天道”即为最高主宰之神的意志。
《尚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
周公更明确地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思想,认为帝王“以德配天”,敬德而受天之命。天道与人事休戚相关。春秋战国之际,怀疑思潮兴起,天道受到审视,郑国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的思想,将“天道”和“人道”加以区别,轻天重人。
“天道”作为传统哲学的概念被首次提出。老子以“有为”作为“人道”特征,以“无为”作为“天道”之标志,提出“天道自然无为”的天道观。庄子又对这种无为而自然的“天道”观作了进一步发挥。
道教的天道思想,指的是以道来解释与天有关的内容,即天的形成、天的构成和居于天中的神等。
地在上古已受到人们的奉祀。《礼记郊特牲》称:“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上古先哲认为人要依赖地才能生存,所以要亲地、美报。而其祭法也只是“瘗埋于地”,就是将牺牲铺洒在地或者埋注于地。
大约到了周代,土地之神同方位相联系,并且区分了等级。战国时又出现了后土。道教继承了土地崇拜的习俗,并以道贯穿于地和与地有关的山川中,形成了其教义的地道部分,包括地的形成、地的方向和有关地貌的神灵等。
先秦思想家都重视人,《尚书》称“唯人万物之灵”。但是,道家则将人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与道、天、地平列的高度,称“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当然,道家思想家也看到了人的软弱和脆弱的一面,对于人类社会的不公平也持批评的态度,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以解决人和人类社会不公平的基本思想。
道教继承道家的思想,提出了自己的“人道观”,即关于人的形成、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神关系等一是列具有我国宗教特色的教义。鬼道对于鬼的崇拜,早在三代时就已有之。《礼记祭法》称:“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说命。其万物死皆说折,人死说鬼。”
《左传》曾记载子产的话说,“人生始化说魄,既生魄,阳说魂”、“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以为淫厉。”故鬼也有恶鬼和善鬼之分,并且已有驱鬼禳灾的祭仪。道教继承了古代关于鬼的观念和崇拜仪式,以道贯串其中,形成了“鬼道”,包括人死后归宿的设想、鬼的形成和分类,鬼和人的关系等内容。
自然,在道教教义中是指道的存在、运动、变化的一种特性或状态。道教以道名教,将道作为教义思想的核心。由道出发,从不同角度派生出了朴、一、柔弱、无为、不争等观念,“自然”也是其中之一。自然所描述的就是道的不加任何强制、不依靠任何外在原因、自己发生、自己存在、自己演化、自己消灭的一种性质和状态。
《通玄真经》卷《自然》篇,大唐默希子题注称:“自然,盖道之绝称,不知而然,也非不然,万物皆然,不得不然,然而自然,非有能然,无所因寄,故说自然也。”即自然是道的最重要的特性,道生万物都是不用外力自然而然的。自然这一概念,首见《道德经》。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称“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四大,指道、天、地、人。道法自然,就是说道是自然而然的。早期道教继承了道家关于自然的思想。
《老子想尔注》称“自然,道也”、“自然者,与道同号异体,令更相法,皆共法道也。”葛洪《抱朴子内篇》明确指出自然是天道的特性,称“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而万物的变化又是自然的特性,“变化者,乃天地之自然”。
道教一些类书引用一些道教的经典,将自然同修道成真相联系。《妙真经》称“自然者,道之真也”、“人为道能自然者,故道可得而通”,意思是得道的人是懂得道的自然而然的特性的,如果要勉强为之,就不能得道。
、无为是《道德经》中的重要概念。道教以道为基本信仰,认为道是无为的。因此,无为便成为道教徒对自然界的运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认识,以及人的安身立命的基本态度。
《道德经》中有十二处提到无为。第三章称“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是顺应自然,不妄为的意思。道家的无为,并非不求有所作为,只是指凡事要“顺天之时,随地之性,因人之心”,而不要违反“天时、地性、人心”,凭主观愿望和想象行事。
《庄子》则将无为推衍至帝王圣人的治世中,认为“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也。故帝王圣人休矣”,不过帝王应该“以无为为常”,而臣下却是要“有为”的。五斗米道在《老子想尔注》中,继承了《道德经》的无为思想,认为无为是道性,不为恶事,“有天下必无为,守朴素,合道意矣。”
”他将无为置于天地、人物之最高处。后世的内丹家称内修之术是以有为作为根基的无为。内丹家们将丹成以后,炼神返虚的状态称作无为,将炼养过程称为有为。道家主张消灭贪欲,淡泊以明志,不有为强求,基本企求不要脱离社会实际,以全身修道为目标,却危离咎,最终达到忘其形骸,无所执著,自然无为的境界。
对此,《称笈七签》中还从两个方面作了阐释:一是先当避害。远嫌疑,远小人,远敬得,远行止。慎口食,慎舌利,慎处闹,慎力斗。常思过失,改而从善;二是要能通天文,通地理,通人事;通鬼神,通时机。在积极通晓自然、社会和人际关系的基础上,更好地学道修道。
乾卦上九爻的爻辞是“亢龙,有悔”。亢,是高的意思,亢龙就是飞
得过高的龙。有悔,意味着有悔恨,表示前面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不好。
按照字面的意思来说,一条乘云升高的龙,它升到了最高亢、最极端的地方,四顾茫然,既无再上进的位置,又不能下降,所以它反而忧郁悔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