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缨饭也没吃,想到半夜,最终决定不再胡思乱想,要好好得生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加潇洒。
师伯项去邪说得没错,自己有这个能力,既然能够对别人好,为何不对自己好一点呢?
翌日一早起床,伏缨感到如同脱胎换骨般变了个人,他决定忘掉那些困扰人心的东西,封存那些伤心的过往,重新开始,不负金手门不负自己。
他忽然觉得肚子很饿,昨晚没吃的饭放在桌子上,他也不想去吃,他想吃的是街上早点铺子里热气腾腾的汤包。
离开客栈结账时,伏缨听到掌柜的在抱怨,客栈中的一位伙计说走就走,店中少了人,他不得不亲自招呼客人,真是倒霉,更令他想不通的是,这个小伙计竟然连半个月的工钱都不要就走了。
伏缨听得暗暗好笑,他自然是知道原因的,有了一百两银票,谁还耐烦跟掌柜的去争一贯铜钱呢?
吃罢早点,伏缨去衣铺买了身新衣服,又去澡堂泡了个澡,洗完澡换上新衣服,一种焕然一新年少得志的感觉油然而生。
虽然伏缨不过十三四岁,但因为常年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皮肤略微黑了点,人也显得成熟许多,看起来就像十六七岁的少年。
但见他精神饱满,器宇轩昂,一身崭新的长衫,腰间挂着一把不太起眼的宝剑,仿佛刚从什么大户人家中走出来的贵介公子,唯一让他感到有些不搭配的,竟然是这把被他命名为流萤剑的秦王宝剑,这把剑虽好,只可惜剑藏于鞘中,而这把剑就如当年发动玄武门事件之前的李世民,会莫若深。
这可不符合伏缨的性子,他既然决定张扬自己,就要有一把能够看起来华丽丽的剑挂在身上,现在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剑鞘,只能等有机会再说。
于此同时,伏缨决定离开这里,既然是重新开始,就要从新的地方开始,在这里,项去邪陪他偷过几乎人家,留在这里,总有种项去邪并没有离去,只是临时去办点事的感觉。
由于项去邪并没有告诉伏缨他要去哪里,伏缨也期待着和师伯在中原有重逢的一日。
一身簇新的衣服,挂着一把绝世名剑,偿若风尘仆仆地步行,不免和他的心性不符,所以伏缨打算去买一匹马代步。
只不过他忘了自己根本就不会骑马而已。
来到马市,繁忙的人群让伏缨有些无所适从,他既然不会骑马,也没见过多少马儿,自然也不懂得如何分辨马的优劣,伏缨怀中有的是银钱,他想要一匹好马,可是他在马市中找了一圈,挑花了眼也没找到一匹满意的。
一名马贩子见到伏缨走来走去,似乎对每一匹马都不甚满意,便主动前来搭讪:“这位任兄,不知想要买一匹什么样的马呢?”
伏缨脱口而出:“当然是本地最好的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