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另一个青年留着一头中长发,二八分梳开,面容的部分被一片泛白的褶皱给遮挡住了,看不清。
方宁将照片调转过来,看了看背面。
上面用黑色的笔歪歪扭扭的写着余晨鑫,余晨宇,以及李长歌三个名字。
除此之外在最角落还有实验两个字以及两个日期,一个是六年前,另一个日期则两个月之前。
“上面那个余晨鑫是我的名字。”小乞儿开口了,“余晨宇是我的哥哥,我七岁那年就被拐道这边了,获救之后好不容易才联系上我哥哥来接我,谁曾想,这世道就这么突然的变了,在这末世里,这张照片,大概是我和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联系了,所以对我来说,这很重要,我知道是我莽撞了,大哥,对不起。”
那个光头壮汉真的是他的哥哥。
方宁对于那个光头壮汉余晨宇,方宁的心里还是有一些敬佩的,当时所有人,包括他,都畏惧汽车爆炸不敢上前,只有余晨宇独自上前去救人,那天余晨宇之所以会出现在公交车站台,应该也是为了去接余晨鑫吧。
看完了以后,方宁心里五味陈杂,感慨着命运的巧合,想要告诉余晨鑫,他哥哥已经死了,但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犹豫再三,方宁还是开不了这个口,于是便转移了话题,“这个李长歌也是你的家人吗?”
余晨鑫低下了头,眼睛不断闪烁,似乎在缅怀着什么,“那是大概七年前了吧,我时候我才六岁,爹妈出了车祸,走了,没有保险,我们两个只能靠着家中不多的积蓄过生活。
仅靠这些的遗产,根本活不了多久,没办法,我哥只好辍学出去打工来贴补家用,闲暇的时间就教我读书识字,那时候他还没成年,也没什么力气,在工地上搬砖,根本赚不了什么钱,但我们依然过的很开心。
后来,在我七岁的时候,照片上这个叫李长歌的人出现了,那时候我还小,具体的我也记不清了,那个叫李长歌的人提这个箱子突然来到我们家里,找到了我哥。
也许是因为我当时年纪还小,所以他们的谈话也没有避讳我,李长歌打开了箱子,里面装的都是钱,说是只要我哥签下合同了之后,这笔钱就归他了,我哥当时才十七岁,为了养我,他最终在那份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记得当时那个叫李长歌的提到了什么,什么因实验。
后来我哥把我寄养到亲戚家,就跟这个叫李长歌的走了,至于日期,前一个是我哥走的时候,后面那个是他承诺我要回来的时候。
那时候我怕我记不住,就写在了照片后面。
然后我就被拐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