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通身黑甲的轻骑队,两翼分张成雁翎阵形,护卫在白起两翼随他推进,甲胄鲜明,鞍鞯整齐,十分威武雄壮。
再向远看,全部笼在已经开始变淡的雾气之中,只能影影绰绰看到秦军齐整的军容和冲宵的杀气,却看不清到底有多少人马。
这些秦军开始了大拦截,向辰凌他们百余骑包围过去。
“杀!”
辰凌在中间指挥,并没有冲在最前,这是古代战场将军作战的重点,因为将帅是一军之灵魂,有他在,将士们就有了主心骨,不会成为一盘散沙,大军最需要的是调度,指挥的大将,而不是冲锋在前的勇夫。
否则一旦主将在最前面中了绊马索、陷马坑、枪林倒刺摔倒,非死即伤,那么他身后有十万大军也无济于事。
此刻冲在最前的特种兵,刚要交锋,袖口中袖箭、飞刀、匕首、旋风刃等暗器齐施,一个照面,就干掉了冲前拦截的数十名秦兵,以这批强悍的虎狼秦兵,也不禁有些胆怯,这支魏军也太生猛了吧。
辰凌在中间吼道:“兄弟们,拿出你们的血性和勇敢,撕破秦军,咱们回故国去!”
一百来人凝聚在一起,犹如一把出鞘的利剑,再经辰凌这么一刺激,备受鼓舞,大好七尺男儿,满腔热血,经过无数次艰苦特殊训练,为了什么,就是在这一刻杀敌时能以一当十,万夫莫敌,十步杀一人,热血疆场,不死不归!
“冲啊――”
沸腾的热血燃烧在苍狼特种兵的胸膛,骑兵如风,插入秦军阵列人群内,长枪长剑猛地一挥,就撂倒了十几个秦兵,到处是人,杀出了血性来,如狼扑入羊圈,疯地大杀四方,最后因寡不敌众被乱戈刺下马背,剁成肉泥,但一人却杀了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的秦兵,足以自傲了。
无边的战力突然爆,这一群全副精良装备的特种兵,如同凶猛的狮狼般冲入敌群,咆哮着、砍杀着,那狠辣之
态,深深震撼着敌军的斗志。
一些人的剑刃枪锋已经砍得卷了口,人马拥挤,一边打斗一边奔驰,速度却越来越快,一个不慎就要落马淹没在“洪流”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