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疼,别忍着......”
虽说男人都有阳刚之美,而他的身材更似千锤百炼,但如果真的挨到拳打脚踢也应该会疼。
最起码,他身上的淤青看起来挺严重,墨姨揉散淤青的过程中,越发觉得愧疚。
一方面是觉得自己没有及时拦住这个傻小子,才让他受到伤害;另一方面,不知为何...墨姨觉得自己很可能误会了他,毕竟如果那些地痞是他找来的话,绝对不会对他下这么重的手。
更何况,墨姨不傻,看到驸马的出现,她便知道这些地痞是谁找来的了。
“老板,您放心...我撑得住。”
白玉笙仍是那副憨厚的模样,丝毫没有读书人的矫揉造作之气。
“撑得住...你还是疼吧,也不好意思说出来!”
墨姨笑着叹了口气,见处理得差不多,又从怀中取出一个青瓷小瓶,示意白玉笙继续保持着站立的姿势,由她来帮白玉笙涂抹药膏。
“我跟你说啊...我这药膏可是好东西,当初我还在did墨园生活时,我父亲便经常帮助上山找寻食材的徒弟们配这种药膏,据传闻涂抹半天便能够彻底消肿止痛,不出三日你身上的伤痕便会完全消失。”
“这个药膏的配方,我可独自保留了好多年,如果不是看在你为慕尘楼受伤,我可舍不得取出来。”
白玉笙闻言赶紧感谢墨姨的关心与照顾,随即觉得有些尴尬,便闭上双眼感受着墨姨湿润的指尖轻触自己上半身,待涂到第三处淤青时,才听到墨姨叹了口气。
“金笙...你告诉我,你来到淮扬城的目的是什么?”
“老板,您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我有点听不懂。”白玉笙闻言,装出一副诧异的神色问道。
“我见过你批的账本,虽然你刻意的犯了些常识性的错误,但是在标注上能看得出来,你绝对是个经常处理账目的人,并且做事极为严谨,这与你处理账目的错误有所违背。”
“另外,你虽然身材壮实有力,但身上从未有过晒伤的痕迹,掌心位置没有老茧,应该不是出身农户,反倒像是个富贵人家的小少爷,按理说...你要前往did赶考,应该带上随从才对,绝不可能独自一人进入淮扬城,而若是真的在城外遇到了强盗,凭你一身衣裳从城外跑到这里...起码鞋子都该烂掉,并且两颊位置应该有冻伤,这些...你全都不具备。”
“所以,我敢断定...你的身份不一般,会出现在慕尘楼的原因,也绝对不是遭遇到了强盗,亦或者说...你的目标应该就是慕尘楼,而你留在这里的目的...是不是淮扬城的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