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公司控制权再强化】

“罗先生,我实在是无法理解,这算不算是资源的重复浪费,您一边要求共同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白控股蓝星科技集团,你都要担任gp,这已经让你具备绝对控制蓝星科技的权力了,为何还要重塑蓝星科技集团本身的股权架构?这不是浪费是什么?”代表高盛公司前来参加股东会的保罗沃森如是发言道,尽管他知道罗晟如果铁了心要这么干,大家都阻止不了,但还是得说一下。

同样的罗晟为表达负责人的一面,也要解释解释:“保罗先生,我并不认同你的看法,共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是为了在ipo之前隔离掉一些恶意,一旦公司上市,股票在二级市场流通,我们谁也不知道谁持有了蓝星科技集团多少股权,要是这帮人今天要求查一下公司的账务,明天10%合伙起来申请公司解散,这种纯粹恶心人的事情,我们要隔离掉。”

“而刚刚的约定,也是为了避免公司上市之后,会过多的被外部干预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这是为了确保所有蓝星科技集团的受益人的利益不被损害。”

保罗沃森面无表情,也不再发言了,虽然很不情愿,但这个时候没有办法,阻止不了罗晟加强对公司的控制权。

其他股东面相觑,或相互窃窃私语,或耸耸肩一脸无奈。

当罗晟提出那条约定的时候,意味着12%的b类股权也会转化为1股1个投票权的a类股。

而罗晟这一提案,让在场的著名投资方瞬间想到了一家公司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

显然,罗晟就是学习股神巴非特的套路,保罗沃森他们也发现罗晟是一个追求长期利益而不是眼前利益的人,在这一点上倒是和巴非特如出一辙。

这是秦微木在背后帮助罗晟参谋策划的结果,他只是拍板人,但不能否认的是秦微木也是参考了巴非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结构。

这一点很有必要,罗晟很清楚华尔街对于任何上市公司都会想方设法的干预、控制,最好是把创始人给踢出公司,不断要求公司达到每个季度的营收预期。

当华尔街的人在一家上市公司占有很大的发言权时,甚至会要求撤换掉整个董事会由他们来直接管理,这种惨案可谓是不胜枚举。

就在去年便发生过一起类似的重大事件,华尔街撤换雅虎董事会就在2004年闹得沸沸扬扬,这是最近发生的最典型的例子。

在确定这一新的顶层架构设计之前,秦微木仔细研究过巴非特成功的经验,发现其中的一条就是公司内部的人要有绝对的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