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单章本书读者务必一阅。

再说股权结构,主角如何在股权一轮轮稀释的过程中对公司的控制权把控。

不大明白的读者可以回过头去看“第3章”和“第35章”的内容,这里也为懒癌读者大佬们简单讲讲。

这个问题用两章的内容分别梳理了“ab股制”与“三会一层”来完成对公司控制的问题,看懂了这两章就知道股权再怎么被稀释,但主角对公司始终牢牢掌握绝对控制权。

首先第3章的剧情就写到蓝星科技的顶层设计采用ab股制度,这是最基本的框架,所谓的ab股就是同股不同权,b类股1股取20投票权,a类股1股1投票权,假如“小明”是蓝星科技的投资者,占股80%,但因为是80%的a类股,所以小明在股东会的投票权只有17%还不到。

而b类股呢,虽然只有20%,但投票权有超过80%,那么根据一般事项表决需要51%以上投票权即可相对控股,重大事项需要67%以上即可绝对控股,小明只有17%,不仅想要通过一项议案的表决票数不够,连反对一项议案的票数也不够。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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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面的主角a轮融资后持有57%左右的b类股权,投票权超过了96%以上,这还是把许勇、以及主角代持期权池预留的股权都归类为a类股的情况下。

ab股制度解决了主角在股东会的控制权隐患,其实还是有漏洞,虽然不是颠覆性的漏洞,但还很麻烦,蓝星科技上市,还会对其股权结构进行重组调整,也就一章不到的内容,这里就卖个关子。

最后就是“三会一层”的控制了,这个在第35章进行粗浅的描写,本来这章有5000多字,详细的描写,但发现前面被说少一点“科普”就尽可能的缩减了内容,早知道就不删减了,也就不用开这个单章了oo。

股权这个东西实际上超级复杂,越往后越复杂,尤其是上市之后,一些流通股在不断的转手交易,你甚至都搞不清某个股东到底是什么身份,背后各种交叉持股。

那么“三会一层”分别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最高监督机构监事会、最高执行机构核心层管理。

股东会不能直接管理公司,所以你哪怕是第一大股东,没有在公司任职的情况下连保洁员都开除不了,如果管理者看中你,也许会给你一个面子开了保洁员。

然后股东会通过授权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对一项议案做出决策再授予执行层去执行,也就是高管层,什么ceo、cfo等乱七八糟各种o。

最后监事会有权董事会和执行层监督,有查账权,可以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核账,对公司管理层提出纠正、警告,有权在不经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会对公司高管,比如就罢免董事长进行表决。

公司的“三会一层”是不是很像缩小版的国家机构?对应下来就像人大、常为、记检和国物院。

主角是怎么通过“三会一层”来对公司进行全面控制的呢?剧情推进到现在全都解决了,秦微木在其中也发挥了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