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风上次试探失败以后,祝弦月着实过了几天好日子。
启风短时间内应该没什么时间来烦祝弦月了。
所以祝弦月这段时间内,也只看见过左舟头上的那么一个摄像头。
祝弦月趁着这个时间,把她哥留下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翻了翻。
毕竟祝弦月要做的是完美的扮演祝明月,提前了解清楚祝明月的一举一动,那么一些祝明月的细节,祝弦月总要模仿个清楚。
然后,这个时候,祝弦月就发现了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
这个问题,甚至让祝弦月最近都有点茶不思饭不想的。
……
而说起这个问题,还要从兄妹俩的性格差异开始说起。
尽管祝弦月跟祝明月是亲兄妹,但是说实话,大部分时候祝弦月也不知道祝明月在干嘛。
“你哥经历过的大部分事情我这边都有记录,这件事你知道吧?”
小白道。
“我知道。”
“那你还翻那么多资料干嘛?”
“瞧这话说的,撒谎是件技术含量很高的事,是需要精心来准备细节的,要是真那么容易,那全天下的人就都会撒谎了。”
祝弦月吐槽完了以后,叹了口气。
她跟她哥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祝明月生前性格可以说的上是孤僻,所以很长时间以来,都没有任何人知道祝明月自己究竟在搞什么。
祝弦月脑海中对于她哥的大部分印象,都是她哥自己找了个小角落,然后认认真真看书的模样。
对了。
祝明月这辈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
而这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这么巧。
——祝弦月这辈子最烦的事情之一,就是看书。
“一想到有人居然会每天捧着一本书,走到哪看到哪,我就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祝弦月道。
“怎么可能会有人喜欢看书啊?而且一本书一看就是一天,从来都不会动地方,我真的很不理解……”
“嗨,我说你因为什么发愁呢,原来是因为这个啊。”小白在旁边冷嘲热讽。
“只是看本书而已,用不着这么痛苦吧?”
“好吧,我就是学渣,怎么着吧。”
祝弦月破罐破摔的说道。
她想起来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其实那个时候,祝明月在贫民窟里就已经是个很特别的小孩了。
在贫民窟里其他小孩都在为了生活四处打工,或者学习卖废品甚至偷东西的技能时,祝明月会用自己的私房钱,去买一本新的书。
往往那一本书的价格可以抵得上他们半个月的生活费,祝明月是个很省吃俭用的人,可是在祝弦月小的时候,她跟她哥还是常年处于穷困潦倒的状态。
这倒也并不稀奇。
因为书,本来就是一个有钱人才能拥有的东西。
祝弦月小的时候也曾经想过自己的亲哥是不是脑子有点傻,那么多的钱不用来买吃的,而非买几本书。
不过,祝明月从小到大的爱好也不多,所以祝弦月也就忍了他这个费钱的爱好了。
“唉,这方面究竟该怎么样才能装成我哥啊?”祝弦月有些痛苦的捂住自己的头。
她现在都有点想质问她哥,当初为什么那么喜欢看书了。
“痛苦什么啊?”小白在旁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道。
“你也跟着看看嘛,多看点书,总没有坏处的……”
祝弦月总觉得小白似乎在嫌弃自己。
如果此时此刻小白有一个身体,那么祝弦月一定会把他按在地上锤一顿。
不过很可惜,并没有。
祝弦月的手缓慢的滑过手中的笔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