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
李胜利总算是回到了他的学校东卡罗来纳大学。虽然在知名度上和同州的北卡大学相比差了不少,但也算是一所不错的大学。
……
“嘿,亲爱的李,你终于回来了。”
学校的宿舍是两人间,还没进门,李胜利就听到了一声热情的呼唤,而这个声音显然就是他的舍友约翰-斯坦贝克,一个身高接近两米,酷爱篮球的白人学生。
按照李胜利的想法,‘约翰’这个名字在美国属于烂大街的存在,论地位就像是村里的狗蛋、狗剩、二狗子这种类型差不多,而在心里给约翰安上这些土气一点的名字,这能让他感觉到一丝久违的亲切感。
“都11点了,你这家伙怎么还没睡?”
“睡觉?上帝啊,我现在兴奋的完全睡不着。今天,校篮球队给我发出了试训邀请,你知道的,这可是我的梦想!”约翰表情很夸张。
李胜利一愣,有点摸不清约翰的脑回路,“所以……你等我,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
为了告诉自己被校队邀请去集训,这家伙一直等自己等到了现在,而这屁大的事情,至于这么隆重吗?
“哈哈,我忘记说了,这次的校队试训,你也被邀请了。”
“我?”李胜利又愣了一下。
“没错,你也在篮球队的试训邀请名单里,时间定在了这个周末。怎么样,是不是感觉自己兴奋的不想睡觉?”
周末试训邀请?
校队怎么会无缘无故的给自己发出邀请?
李胜利心里有些疑惑,不过他还出于本能的拒绝了和约翰一起去试训。
他是喜欢打篮球没错,空闲的时候也会和约翰练练手,但加入校队他是一万个不愿意。毕竟目前的温饱都还没有解决,他可不想浪费自己宝贵的打工时间。
“篮球队的试训?我不去。周末我还要去工地兼职,可没有时间陪你去玩。”
“哦,上帝啊。”约翰有点吃惊,“这么好的机会,你居然还想着去兼职?李,你的脑子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以你的实力,完全可以加入校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