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隔壁老罗已经成为海贼王了

一开始王宇也是这么想的,可奈何没有系统或者其他金手指,所以还是算了吧!

收起新闻报,王宇从石头上站起来,伸个懒腰慢慢离开小山坡了。

目前福克西生活的地方是一个小村庄,也不知道是在伟大航路那个疙瘩,总之是鸟不拉屎的地方。

这三天他硬是没有见到什么海贼。

走在道路上,王宇在思考怎么离开这里加入海军,一个人出海那是不可能的,和找死没有什么区别。

人家路飞凭借一个木桶就敢在茫茫大海中流浪,光凭这一点王宇就感受到了主角光环的可怕。

这要是换成其他打酱油货色,分分钟沉入海底连尸体都找不到。

看来还得碰运气,希望有商船或者海军路过吧!

兜兜转转,王宇绕过几个小山包,映入眼中的是一块块农田或者菜地,几条山间小道蔓延,很符合世外桃源的基本操作。

“福克西,又去海边了?”

菜地里,一个朴素大妈拿着锄头正在劳作,见到王宇也不生疏。

“恩。”

点点头,从福克西的记忆里得知,这位大妈叫阿碧丝,对他颇有照顾。

说起来福克西这货竟然是孤儿,从小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日子过得也是贫苦,至于迟缓果实也是小时候在山涧水沟里发现的。

最让王宇无语的是这货吃掉迟缓果实竟然都不开发的,现在来来回回就是做出兰花指,然后慢吞吞射出一道粉红色光圈,连七八岁的小孩都估计能躲过。

并且不进思取,一日复一日过着咸鱼生活,一点追求都没有。

也难怪活到20年后还是路人甲,连新手村的路飞都干不过。

沿途,有很多村民都向王宇打招呼,而王宇也一一回应了。

没多大一会儿王宇穿过一条街道,来到他现在住的地方。

一栋小木屋,只有一间房,屋顶还有点漏风。

除了一张床和一些破破烂烂的生活用品,要多寒酸就有多寒酸。

站在门口,王宇看着窄小房间叹了一口气。

家徒四壁,一贫如洗,看来除了成功就只能成功了。

“算了算了,福克西就福克西吧!老子也认命了。”

拿起缺了角的扫帚王宇开始整理起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离开,至少这里还能遮风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