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桃花开时马卸鞍

锦衣乱世 尝胆君 1053 字 6个月前

雪狼的生活,除了磨刀和喝酒,再无其它乐趣可言。确切地说,是杀人和喝酒,因为他的刀,根本无须再磨。他的生活中,也再无其它事可做。杀人和喝酒,真的不应该说是乐趣,杀人是为了生活,而喝酒,是为了忘却生活的忧愁和痛苦。雪狼不愿再过这样的生活,他想,最后一个死在他刀下的人,会是他自己,但他却不知道,谁会是最后第二个。他是一匹被追杀的狼,等到哪一天爪牙不再锋利了,便会死在猎人的箭下,与其这样,那倒不如,死在自己的手上!

他是一匹孤独冷漠的狼,他没有朋友,他把冰冷的刀和冰冷的酒杯当作是他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也只有冰冷的东西,才能同冰冷的他成为朋友。

这个男人有着一双忧郁深邃的眼睛,留着一撮三十几岁成熟男人特有的小胡子,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看着就像是丐帮里的八袋长老,然而丐帮用的都是打狗棒子,他的背上,却背着好大的一把刀,乍一看,兴许可与杨过杨大侠的玄铁重剑或是谢逊谢老前辈的屠龙宝刀比一比——轻重!

沙场征战,十年铁衣寒,九死一生的雪狼回到了这在梦

中时时相见的江南水乡,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在清浅溪水边浣纱的美丽村姑呢?

雪狼他记得,十年前他常常荡着小舟子在西湖碧水之上听一位美丽的姑娘唱小曲儿。他还记得,那姑娘的名字叫作“宋雪儿”,就像她的人一样可爱动人。那时候桃花开得正艳,他的白马儿在桃花下柳荫底悠闲地嚼着青草。

如今西湖碧水,见人如故,桃花下美丽的人儿呢?

雪狼忽然觉得很饿,很想大吃一顿。事实上,他是想大喝一场,大醉一回——每当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及的时候,他都会有这种想法。

一阵风吹来,带着一股浓郁诱人的糖醋鱼香味儿。

雪狼抬起头,用他那深邃忧郁的眼睛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便看到了迎风招展的酒旆,书着“醉仙楼”三个油腻的大字。

于是他便抬腿大踏步朝醉仙楼走去。

猛然间,雪狼止住了脚步,大鼻子轻轻一嗅,脸上变了色——空气中的糖醋鱼香味儿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竟是浓烈的血腥气!

春日蔚蓝的天空下,飞翔着五只大猎鹰,这本该是一幅生机勃勃的美丽图画,然而,每一只大猎鹰的利爪之下,都紧紧抓着一颗孤伶伶的人头——就像人爱吃鱼的眼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