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过那么多的欺负,都没找过我爹。”
李大明想到了少年时的一些往事,因为家里是卖猪肉的,他从小就是个笑柄,无论成绩好坏,唯有陶雪没有嫌弃他,像个知心大姐姐一样和他玩,还一起探讨学习。
曾经,最想的,就是和陶雪姐姐玩过家家了,躺在一张大床上,一个是爸爸,一个是妈妈,闻着她身上那股淡淡山菊香,他睡得会安心。
每天都抱着她睡觉,也是他的梦想。
陶雪姐,还提他出过头,教训过说他的大年纪的学生。
一切,都回不去了,现在。
“大哥,他是刘大器,他爹是l市的刘春秋。”
“嘛玩意,大器哥?我套,坏了!”
边上的兄弟一提醒,粉发耳钉男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比哭还难看了。
怎么,怎么就遇上了刘大器?
还打了人家两巴掌?
南县大器哥,这可是号称南县背景实力第一硬的小混混!
起码在他们混混堆里,就如猪脚一样的存在,打猪脚的,对立面的,可都是必死的结局啊。
“大哥,可你装的太嗨,我们没找着点打断你。”
余下的粉发耳钉男的兄弟们,脸色也是相当的难看。
里面有开过荤的,有没开过荤的,都指着靠粉发耳钉男,才有的荤腥碰触美滋滋。
要不然,他们只不过是一群无所事事的,也就在网吧打打游戏的闷-骚老男孩罢了。
“老大,要不,咱也亮一亮咱爹?”
粉发耳钉男的眼睛转了转,接着一脸讨好的看向了李大明,单论摆阵仗的话,他感觉,还是李大明牛皮啊。
刘春秋的传说有很多,可毕竟就是个混涩会的,还能跟有明面背景关系的人拼?
那不是老寿星玩蹦极人往地里钻吗?
“我爹是卖猪肉的,大集村第一猪肉贩子,你要是买肉吃,等我爹回来,凭你这叫的老大,给你抹零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