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恩格勒特道:“去好莱坞旁边的歌手小山吧!我想去吹吹风。”
余欢点点头,正在看后视镜准备变道,突然感觉到有一只手放在了他的大腿并且正逐渐朝着核心部位靠近,毫无疑问这个手的主人来自爱丽丝-恩格勒特。
“唔!状态正常,你是不喜欢女人呢?还是对我没有兴趣啊!”爱丽丝-恩格勒特道。
余欢道:“我一兴奋就握不稳方向盘,如果出什么事情的话,我是系着安全带,而你不仅没有系安全带,都不是坐在椅子上的,气囊首先就能杀了你。”
爱丽丝-恩格勒特坐到了椅子上,并且将安全带系好,“说实话,你是个好没趣的人。”
要是扎克-拉文在这,他一定会感叹余欢跟爱丽丝-恩格勒特之间的对话是高手过招,余欢一点没让爱丽丝-恩格勒特占到便宜,并且他就是不提与那方面有关的事情,就算是他将车开到了好莱坞旁边的歌手小山,他也只是去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一条口香糖,并没有像爱丽丝-恩格勒特想象中的那样去买冲锋衣。
余欢习惯在跟女孩约会的时候嚼口香糖,他很久没跟女孩约会了,但是嚼口香糖这个习惯却已经融入血液了,不买口香糖他就觉得少了点什么。
爱丽丝-恩格勒特带了一顶帽子,余欢带着墨镜,这里没人认出他们。尽管他们两个都属于高颜值的人,但是在这座小山上到处都是“好漂”的歌手。这些歌手的颜值一点不比演员低,他们聚集在这座小山上,等着唱片公司给他们一点活干,如果白天没有活的话,晚上他们就会去附近的酒吧唱歌。
“你喜欢这里?”余欢问。
爱丽丝-恩格勒特道:“是啊!我有的时候挺恨我的父亲是个大导演,我始终无法摆脱他的阴影,我有的时候也想像他们一样,在这里等唱片公司的活,晚上去酒吧唱歌,我觉得我能出头的。”
余欢不置可否,爱丽丝-恩格勒特倒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演员,唱歌、作词、编曲、写诗、演戏都行。
爱丽丝-恩格勒特想让余欢唱一首中文歌给她听,结果被余欢拒绝了。爱丽丝-恩格勒特嘟着嘴找了棵树,坐在树干边的草地上。
小山上很多抱着吉他的人在弹着吉他,余欢跟爱丽丝-恩格勒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每次爱丽丝-恩格勒特把话题聊到音乐上,都会被余欢扯开,清清已经消失了,现在聊音乐余欢很容易露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