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节在学校的西北角,余欢的车停在南边的办公区,走过去非常远,而今天校内公交又非常繁忙和拥挤,余欢干脆选择走过去。这时余欢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在ucla的校园内这样走动过,甚至很多景余欢都觉得新鲜,好像是第一次见。
“人生有的时候的确要慢下来才好。”余欢暗自感慨,此时他好像一个漫步在校园内的老艺术家。
余欢这边在感慨慢下来的人生有多好,那边扎克-拉文已经快爆炸了,他完全是被气的,此时他就像一个易燃易爆炸的火药桶,给他一瓶伏特加和一把枪,他真敢对面前染着彩虹一般毛色,梳着脏辨沟壑头,肤色比凯文-加内特淡的有限的家伙开枪。
余欢终于到了,他第一眼看见的不是那个彩虹毛色的黑鬼,他的注意力在他旁边那个人身上,那家伙现在是光头,应该是在监狱里剃光的,这个人就是上次别余欢的车,然后被余欢车上副驾驶坐着的警察叔叔逮个正着的哈里德-罗宾逊。
“看起来,监狱里的发型师手艺不错啊!”余欢先打了个招呼,他大概猜到哈里德-罗宾逊是被保释出来了,他现在还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保释比较容易。
哈里德-罗宾逊旁边那个彩虹毛的家伙叫德里克-霍姆,他们是表兄弟关系。
“你说的人来了吧?”德里克-霍姆打着鼻环,看人都是用鼻孔,不知道是显摆他的鼻环,还是膨胀到寻不到边际,当然了以他的身高要跟余欢和扎克-拉文对话,的确得抬着头才行。
扎克-拉文跟余欢道:“他说要是我能拿出一首没有发布过的歌,上台表演后得到的欢呼声比他多,他就为上次报警的事情给我道歉。”
余欢道:“上次你推倒她以后,报警的是霍姆?”
扎克-拉文点头道:“当时他们在通电话,我去找她的时候电话没有挂断,霍姆听见了争吵,还有她摔倒的声音,就报警了。”
“哦!”余欢点点头,“还挺坏啊!警察叔叔那么忙,你给他们添麻烦很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