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郑总。”
广场边缘,跟在身后的唐锦茜,听到郑歌问话,笑道:“这首歌,是由幻音公司旗下一支签约歌手组合演唱的。一经发布,就彻底火了。只是……”
“只是什么?”
郑歌看着广场上跳舞的大妈们,听着熟悉的旋律,轻笑着问道。
这首歌,前世可是被称作为神曲的。
唐锦茜看看广场上,有些无语道:“只是,最喜欢这首歌的,貌似是全国各地的大妈们。”
郑歌扶额。
真好。
前世的广场舞神曲,在这个世界,照样可以在广场舞领域大放异彩。
“这首歌是你们公司出的?”老妈转过头,古怪的问道。
郑歌笑了笑,道:“这是当初,我特意找创作人写的歌。由旗下的一家音乐制作公司,制作的。”
老妈点点头,笑道:“这歌真好。”
郑歌摇摇头,没记错的话,老妈没事,也会跳跳广场舞啥的。
不过不算忠实的广场舞爱好者。
就是闲着没事,会去玩玩。
郑歌琢磨着:这歌,还适合炫舞吗?
想着,他摇摇头,觉得还是算了。
……
逛了一圈,去不远处的小吃街,吃了个夜宵,郑歌便和老爸老妈他们回了家。
休息了一晚,郑歌早早起床,在小区里转悠了一圈。
如今这座小区,可谓是最安全的地方。
门口的保安,都是旗下安保公司的职业保镖。或者说是职业退伍兵,并且还配了一把枪械。
这是郑歌特意申请的,配给一名忠诚的保镖,保证父母家人的安全。
“姐,你什么时候回魔都?”走在小区里,郑歌一边跑步,一边对身旁的老姐问答。
“明天,怎么样?”老姐转过头道。
“行啊!明天回去吧。不过今天我还要见个人,中午就不在家吃饭了。”郑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