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合作研究

法师乔安 程剑心 1115 字 7个月前

乔安在这方面称得上经验丰富,为两位合作伙伴提供了很多建议,免得他们绕弯路。

相比乔安独立创作的三篇论文,这篇合著论文研究的范畴仅限于“青冰-石英化合物”,主题明确,思路简单,再加上有详实的实验数据打底,这种文章写起来不难,也容易发表。

乔安和两位合作伙伴,花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写完论文初稿。

论文如何署名,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如果“蛋糕”分得不公平,大家都不开心。

安格尔和莱恩并列一作,乔安认为这没什么争议。

安格尔在署名上占了点小便宜,因为他的姓名首字母是“a”,凡是按字母表排序的场合,总是能混到前列。

乔安觉得自己在合作过程中只是做了一点小小的工作,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远不如安格尔和莱恩多,况且他只是想做点儿“水晶钢”自己用,论文不过是副产品而已,主动提出自己挂个二作就行了。

安格尔和莱恩为此很是过意不去,还说论文的点子是乔安提出来的,应该给他一作才合规矩。

乔安对此完全不在意。他已经有两篇核心期刊一作论文,马上还会有第三篇,其中两篇发在《奥法学报》上,多一篇发在《奥法评论》上的小文章,对他来说甚至连锦上添花都算不上,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事儿。

反之,这篇论文对安格尔和莱恩却是意义重大。

如果能够成功发表,他们就继乔安之后,成为拥有核心期刊一作论文的一年级新生,这在米德嘉德大学奥法学院的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对他们将来的学业发展很有帮助。

世上的确存在“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人,学术圈里甚至还有这样一类所谓的“名人”,自己明明没做任何工作,却要抢夺学生或者合作伙伴的论文署名权,包装成高雅的礼物,拿来贿赂领导或者讨好情人……

然而乔安不是那种人。

在做科研这件事上,他的道德洁癖不允许他无功受禄,更不要提干出那种抢占他人成果的下三滥勾当……

考虑到这篇论文对自己和两位合作伙伴截然不同的意义,乔安就更不会跟安格尔和莱恩抢第一作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