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那人是不满十八岁的本届天才王,任千寻。”
“神算子前辈所说,神算子还没有算错过呢,并且伍四三已经承认战败。”
“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不满十八岁,后天八重
,天才王,后天榜第三。此等妖孽近千年没有出现了吧。”
一时间,天才王任千寻击败伍四三成为新的后天榜第三的消息不翼而飞,震惊整个修者界。
翌日。帝天酒店,606房。
今天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任千寻身上,任千寻募然睁开了眼眸,弹跳起来,一天多的疗伤,任千寻已经痊愈了。任千寻出道以来屡次受伤,但是银身之强,远超他的想象,他的身上不仅没有半点的疤痕,还光洁如玉,肤若凝脂。这等的皮肤足以让所有的女人疯狂和嫉妒。
这个时候,任千寻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回家,回到那个生他养他,魂牵梦绕的高城。修者有协约,一般修者的能力是不能暴露在普通人之下。所以任千寻速度虽然胜过跑车他还是打算做中巴那样的客车回家。任千寻的步伐看似缓慢如闲庭漫步,但是也有普通人全速奔跑的速度了,不过片刻任千寻就来到了c市的东车站。
任千寻还记得过去在c市上学的时候,每到周六必然回家,次日下午再返回。只在家待一天半,可那种喜悦却是说不尽道不得的。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想起艾青写的《我爱这土地》中的那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往事如烟,随风而去。过去即是真实存在,又是梦幻虚影,发生过,但永远都回不去了,永永远远都回不去了。我们只有埋葬过去,活在当下,着眼未来。
任千寻走进车站,买了一张高城的车票,验票后,上了一辆直达高城的中巴。一上车,顿时有一种亲切感,亲切感来自高城的方言,地地道道的家乡话。发车的时间到了,中巴驶出车站,到高城有一个小时的车程。杜甫的那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在任千寻脑海里盘旋,虽然此刻无歌无酒,但是那种高亢狂喜跨越千年,确乎有共鸣。
快到高城时,任千寻远远就看到了高城的标志性
建筑——高塔,这时除了兴奋,更多是焦急,一刻也不想多等,想要立即扑入高城怀抱的急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