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再见九幽

这天绝峰海拔三千四百三十四米比起地球天朝的五岳都要高的多。如果说华山是以险著称,那这天绝峰,就以绝闻名。天绝,天绝,天要绝你。自古华山一条路,天绝峰也是一样,只有一条上山的路。正是如此疤脸一行才选择这座山峰打劫。因为天绝峰的绝险,很多灵草宝物比其他峰要多。正是因此任千寻才打算在天绝峰上碰运气,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土之精元。

这天绝峰不仅是山势险峻,而且妖兽颇多,上了山,就没有退路,只有勇猛直前,披荆斩棘,沐妖兽的血,踏妖兽的骨,前行。

走了数百步,任千寻停了下来。老天,再一次戏弄了任千寻。抬眼望去,山坡上又是妖兽群。独眼瘦猴这个乌鸦嘴,真被他说中了。是数百头三重天实力的野猪,野猪王也有七重天的实力。

是放弃下山,还是杀上去。正在任千寻犹豫的时候,野猪嘟囔着鼻子,发现了任千寻的味道。猪就是猪,即使妖兽王的野猪也掩盖不了自己的本性。那就是蠢。只见在野猪王的号令下,虽有野猪横成一排,野猪王自己走站在野猪大军的最前面。颇具大将军引领千军万马的气势。

“蠢货。”任千寻笑道,说着举起了血剑,潺潺溪水般的剑意并没有像真正的溪水那样顺流而下,而是自上丹田印堂处往上流,流到了任千寻的头顶。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我任千寻就要与众不同,我的水也要像人一样往高处走。

“守护剑法之万剑归宗!”任千寻大喝一声,这次不是金色巨剑,变成彩色,更加的灿烂夺目,有一种唯美的感觉。美的背后常常伴随着危机。玫瑰美,有刺,罂粟美,有毒。彩剑美,要你命。

七彩的剑气巨剑霎时间光芒夺目,野猪们都短暂的失明。一剑,只是一剑,任千寻就是秒杀七重天的野猪王。因为野猪大军是横着排列的,所以,任千寻找准一个点直冲上去。

“守护剑法之,万剑纵横。”挥洒着无数的剑气,一口气死神般疯狂的收割着一只只野猪的生命。妖兽是等级森明的动物。王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此刻野猪王一死,无数的野猪失去统帅,顿时恐慌起来,也顾不上追杀任千寻。

又爬了几百米的山路,确认野猪群没有追杀上来。任千寻仰天长啸,狂喜中带有窃喜。同阶的妖兽比人类力量速度防御都强很多,但人类唯一的优势就是智慧,这也是

最大的优势。因为智慧,人类才能做地球的主宰。

击杀野猪王五千分,十头普通野猪一千分。任千寻还是稳居第一,第二名的李丝丝非但没有追上任千寻,而且差距越拉越大。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不论是参天古木,还是剑齿虎,以及刚才的野猪王,都是王级动物,积分高的惊人。参天古木是任千寻李丝丝等四人合力斩杀,剑齿虎是独居的王级妖兽,野猪王是蠢死的。当运气和实力结合,自当所向无敌。任千寻不排第一才没天理呢?

有战斗的波动,任千寻心道。准提心经玄妙无比,任千寻感知能力很强,强到和先天强者的神念相媲美。所以每次他早早的发现别人的战斗波动和气息。任千寻再次隐匿踪迹,放出之前吞噬麻雀的气息观战。任千寻放眼望去,微微一笑,原来是吴九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