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心意?”
孙阿兰愣住,她还没有体会到烧鸡佬话中的意思。
“我…”
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闭上。烧鸡佬埋下头,他现在感到很难受,他想说出口,但又难为情。
其实一个人喜不喜欢自己,从身体的行动就能看出来,认识这么久了,孙阿兰从来没有主动说过自己的故事,烧鸡佬不敢去猜测背后的含义是什么。
这几年来,他无怨无悔,留在大娘客栈,就是希望有一天孙阿兰会察觉到自己的付出。自己能感动到她。他一直没有挑明,是因为他知道,一旦说出去,可能留在这儿的机会都没有。
他烧的菜虽然难吃了点,但换一个地方,换一种工作,他完全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他留下来,只是因为他真的很喜欢孙阿兰。
凭借手上的功夫,烧鸡佬明明可以去拿十五两银子一个月,他却宁愿留在大娘客栈,每个月拿五两。
“算了。我该走了。”缓了缓,烧鸡佬抬起头来。他的眸子里都透露着失望。
“你要去哪里?”孙阿兰问。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想去长安看一看,黄龙镇是个小地方,我不想一辈子留在这儿给人烧饭。”烧鸡佬背过身去,不想让孙阿兰看到自己难过的样子。
“你今天就走吗?”孙阿兰道。
“嗯。”烧鸡佬点头。
他已经失望透顶了,也绝望透顶了,想要逃离这个地方。有些东西一旦自己勘破,就算是成功渡过劫难。
“你是什么时候来的?”孙阿兰忽然问。
“我来这已经有三年五个月零八天。”烧鸡佬道。每一天他都记得,因为在这里的每一天他都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生。
孙阿兰高兴的时候,他就感到高兴;孙阿兰难过的时候,他也跟着难过。
和一个人呆久了,不知不觉,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的影子,烧鸡佬身上无疑已经有了孙阿兰的影子。勘破这情关后,他想摆脱这道不属于自己的影子。
“我想起来了,你是腊月来的。那时候你在风雪之中救了我一命。”孙阿兰缓缓道,她想起了往事。
三年期的腊月,她刚接手大娘客栈,晚上从长安回来,遇到了劫匪,不仅抢了她身上的钱,还想要强暴
她,恰好当时流浪的烧鸡佬路过看到,仗义出手,打跑了劫匪。
那时候孙阿兰见烧鸡佬浑身破烂,十足的流浪儿,刚好客栈内缺少人手,便让他过来了。没想到如今看来,好像是犯了错误。
想了想,孙阿兰道:“这些年来,辛苦你了。这些钱你拿着吧。”说着,孙阿兰转身进了柜台,拿出两锭十两的银子,外加一袋碎银,加起来估计有三十两。
这已经是客栈三天来的总收入。其中顾七就贡献了二十两。
“我不要。”烧鸡佬将孙阿兰的手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