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就是见不得光的意思。
不得不承认,就算是朝廷,也有一些事情是不能被天下大众知道的,只能让少部分人知道,最好大家都不知道。
“宋人归的来历呢?”顾七又问道。
“本地人。”楚凤凤道,“他本来是黄龙镇上的人,具体在不是很清楚,不过坊间传言是某个村子上的。大概有三十五六岁了吧。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出去了,不知道从哪儿学来一身刀法,二十来岁的时候忽然出现在长安,横行霸道。从来不做事,吃住就靠强,凡是有打架伤人的地方,都会看到此人。那会儿长安还有许多民间高手,但没有人敢去惹他。而这人也很会挑人,专门找软柿子捏。”
“在为非作歹了一段日子之后,他被衙门逮捕过一次,因为玷污了一个良家女子,被人告到衙门去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衙门很快就放他出来了。”
“出来之后,宋人归在长安就更加放肆了,摆出一副衙门也奈何不了他的样子。但和以往无赖的作法不一样,他开始做一些替人解决麻烦的勾当。民间就有好几档命案就是与此人有关,但衙门一直没有抓他,所以也就只能当是流言。”
这时候,顾七提出了一个问题:“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宋人归开始替衙门办事了吗?”
“不。”楚凤凤摇头,“那时候还没有。替衙门做事还要往后推两年。”犹豫了一下,她又说道:“其实准确的来说,不是衙门,而是督抚。”
——替督抚办事。
顾七点点头,表示明白。这是本就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相当于衙门机构来说,掌握权力的个人,更需要像宋人归这种角色在暗地里为自己办事。
——像东厂和西厂就是最好的例子。只不过这两个机构是摆在明面上,管束的是文武百官。
“你们是怎么发现宋人归在暗地替衙门或者督抚办事的呢?”顾七提出了疑问。
——一般来说,这种事情是很难被人发现的吧?
很快,楚凤凤给出了几乎是完美的答案:
“在三年前,城里有一户姓鲁地主,得罪了督抚的亲戚。在督抚的调节下,鲁姓商人得理不饶人,非但不和解,还仗着自己认识有京城的人,托人在朝廷上告状督抚,结果第二天,鲁姓商人一家就被发现全死了。”
“凶手就是宋人归?”
“如果按照长安衙门的正常水平,这桩案子八成是无头案结尾,但令所有人震惊的是,他们居然在事发后第三天局抓到了凶手,是几个野外的毛贼。而给出来的理由是:凶手是为求财而杀害鲁姓商人一家。”
“这样的理由糊弄百姓还行,但道上的人都明白,仅凭几个毛贼是不可能杀得了鲁姓商人一家,他们也没有这个胆量。当时去现场看过的行家回来都一致认为,这一定是宋人归下的手。”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用刀的习惯,无论是砍什么,都会留下自己特有的痕迹。那些尸体身上留下来的伤口,与宋人归平时所用的手法相似。”
这的确是无懈可击的答案。
根据刀法的轨迹判断抓刀的人,顾七也可以做到,并且
认为这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