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此刻的军事屯田制度立刻使得罗马人民万民归心。
孩子们总算是能看到自己的父亲,老人也能看到自己的儿子回来了。
平时不打仗,这些战士只要把规定的屯田任务完成,回不回家有当地的骑士团长来实施解散命令和召集。
这种军事制度,其实就达到了战时用兵,平时屯田养兵的策略,并且地方军团所辖的财政税收,都如实的上缴帝国国库,在平时做军备的研制和装备的替换与升级。
在打仗时期补充地方军团的不足,战后再回收做后期处理。
这样帝国的庞大军事开支也有了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的支持,并且这些军团都事实上被皇帝一个人掌控。
不会在以后的中世纪末,军团都成为地方贵族势力圈养的私人兵团。
罗马帝国对于地方军队的严格控制权,这个是必须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得接受地方贵族和民间势力的财政捐助,自己不得自己转换和改变军团装备。必须服从中央军队的统一配置。
在罗马军队中除了能指挥军团的骑士团长外,每个军区还设立一个督查官,他负责监督军团治下每连的定额是步兵256人,骑兵300人的屯田工作,巡视地方的经济情况并且每季度做一次汇报。
他的职权不受地区骑士团长的制约,并且有着自己的20个骑兵属下作为辅助,他直接对罗马的皇帝负责。
所以除了32个军团骑士团长外,罗马还有32个地区督查官存在。
这种制度下,使得罗马军团只能是平时劳作,训练时召集,换装备是回收和发放,调剂军队时就得服从调动。
打仗时就得离开家园披挂上路。
他们不得接触地方贵族势力,不得接受地方的经济支持,所以永远都是属于罗马帝国的军团,否则,他们会成为地方贵族的军队,从而失去罗马中央集团的掌控,失去用时的战力和对其支配权,事实成为私人武装。
不接受贵族的装备,钱物,不接受他们的拉拢和战力趋使,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一切的发生。
罗马军团督导官就是做这样一件事的行政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