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公开处刑

狼穴终结者 短尾猫哥 1177 字 9个月前

毕竟这些人不是我下令诛杀的,是一群疯狂而嗜血的罗马人公开审讯的结果。

即使系我,当时能免得了刺杀者的死罪么?

罗马的法律是严酷的。即使处以最轻鞭刑,这人也是半死的。

偷窃者会当场斩去一只手。强暴女人的去势(阉割)。

逃兵会被钉死,叛逆者会被处以桩型(木刺从下体穿透整个身体从口部出尖头)对丈夫和主人不忠会被火刑或者车裂

告密者会被猫爪抓死(裸身吊挂,用利刀在背后抓肉到剩下骨架)

这就是罗马的一种统治形成的强权法制。

所以任何人犯罪都会是一样的下场。

只有首席执政官有豁免权,而且还规定,一天只能赦免一个人。

在军事动乱和战争时期,所有的严酷刑罚都不可能体现所谓的——人性化和道德。

只能是充分的体现了一种权力至高的统治形式。

所以和平年代刑罚宽松,动乱的战争时期处刑很冷酷。

何况罗马一直对外战争,哪里来的几天宁静?

我赦免了所有外围暗杀团的家属,亦算是执行了这一个最大程度的仁慈。

但是是事实上当时被残酷处死的人亦不能回来。

为了平息民愤,和民怨,我把当时的司法裁判官,第二天就当众车裂了。但是那些刽子手们仅仅处以30鞭刑作为处罚。

因为他们没有真正的在处罚罪人,还事实上杀了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