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烨忽然双脚踩住马镫,整个人站了起来,往前一倾,双锤分别拍向自己面前那两个失去兵器的鲜卑将领,正中二人头部,登时血光炸裂!
“你们也一起去吧!”
朱烨看着被吓到发呆的另外两个将领,也不客气,手起锤落,就取走了他们的性命。
如此干净利落就杀死五名千夫长,而且手段如此残忍,场面如此可怖,给所有附近看到这一幕的鲜卑士兵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家看向朱烨的目光,就如同是看见了一个恶魔。
许多鲜卑士兵,纷纷从他的周围跑开去,有些转向去围攻五百雷神骑,有些则干脆跑得远远地,逃离了战场。
对于普通士兵而言,本身武力极强,又有神驹相助,兵王甲王护身的朱烨,简直堪比一个杀人机器一般。
他们的兵器伤不到朱烨,而朱烨只要碰到他们一下,他们非死即伤。
许多鲜卑士兵心里简直就是是哭喊着:“这仗怎么打!”
尤其当这群士兵之中,有了那么几个,曾经参与过雁门大战,此时认出了朱烨的身份,更是吓得魂不附体,能有多远就逃多远。
本来就没有了将领统帅的鲜卑士兵,此时更是一盘散沙。
朱烨大喜过望。
“哈哈,这些鲜卑狗奴,当真都是一群废物,比起当初雁门大战之时的更加不如,咱们今日大开杀戒,荡平他们的大营!”
五百雷神骑个个振奋无比,仿佛全身充满了力量。
而和他们相反的,那些鲜卑骑兵却一个个就算没有泄气,也都是士气大降。
此消彼长之下,这场明明众寡悬殊的战斗,却被雷神骑打得如同是一边倒的屠杀一般。
雷神骑占据了有利的地势,从山道口呈一个半圆弧状,缓缓向前推进,使得自己不至于被包围,而且每个雷神骑士兵都不会同时面对太多敌军。
再加上手中大锤可杀敌,能格挡,攻守兼备,五百人齐心合力,又有战阵配合,才显示出了如此强大的威力。
得到了朱烨神威战绩鼓舞的雷神骑,手上的动作似乎又加快了几分。
不多时,躺在周围的鲜卑士兵尸体,就超过了三千具。而在朱烨这一路横冲直撞下被杀的,也有上百人之多。
又一个鲜卑将领大概是被朱烨跟雷神骑的可怕战斗力给吓着了,用鲜卑语疯狂的呼喊着。
“给我射箭,将他们射成刺猬!快,快啊!”
然而,周围几名鲜卑士兵却喊道:“不可啊,敌军和我军数千士兵战成了一团,冒然射箭,我军士兵无法如此快速撤离!而对方士兵站位分散,反而咱们的人都聚成一堆,这几轮箭雨下去,只会让咱们弟兄死伤更多啊!”
那将领一把推开了劝说自己的人。
“管不了那许多了,这汉军太过凶悍,再这样争斗下去,等杀死他们的时候,咱们死伤只怕得上万了!快给我射!”
他如此坚决地下了命令,身后数千名鲜卑骑兵,也不敢违抗,纷纷从战马的一侧取过了长弓。
而他这个命令也传到了前面正在与雷神骑交战的那些士兵耳朵里。
这几千人大惊失色,自己这几千人可以说呜呜嚷嚷挤成一堆,真要是那边几千把弓同时射来,对面这五百个汉军能死多少不知道,可是自己这些人只怕一次就得死伤数百啊!
仅仅这一个命令,就让这些鲜卑士兵魂飞天外,赶忙四散想要逃离。
可是几千骑兵围在一起,突然间说散就散,又岂是这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