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大哥。”
李隐匆忙从胡凳上站起来,硬着头皮解释道:“照村里大夫的说法,杨雪雁她这是惊吓过度,得了癔症…”
所谓癔症,其实就是精神障碍,用现代话来说,大抵和精神病差不多。
这消息对李隐来说喜忧参半——喜的是杨雪雁目前失去了大半记忆,不虞会发现自己身份有异;至于忧的…还用想吗,面前这个几刀砍翻一群壮汉的黑衣男人想来也不会轻易原谅自己。
“癔症?”
果然,黑衣男人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他怒目瞪着李隐,手已经搭在了刀柄上:“你觉得你该不该死?”
这话如果是那些壮汉说的,李隐估计已经开始想逃了,但这人又是奔袭救人,又是处理尸体的,想来…应该不会一怒把自己砍了吧?
“您听我解释。雪雁妹妹的事情我的确有责任,但我手无缚鸡之力,也奈何不了那些强人啊?”
李隐有些冒汗:“你看这样如何,大夫说了,她这情况
是有可能康复的,我负责照顾她,一直到她康复,怎么样?”
他说到这,蹲了下,苦笑一声:“杀了我,也改变不了事实对不对?”
“若不是此刻人手不足,我决计不会轻饶你!”
黑衣男人虽然嘴上狠厉,但明显已经意动,闻言顿了下,扔出一个钱袋道:“这几天先待在家里不要四处走动,稍后等我消息。”
李隐一愣:“不换地方吗?要是那些人再回来…”
“那便杀了就是。”
黑衣男人冷笑一声:“我已调集三倍的人手,这些事情你无须担心。”
谈话到此结束,黑衣男人说走就走,没有片刻停留。
…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李隐从来没有想过,没有快手、没有抖音、甚至连avi都没有的日子,会是这么的难熬。
再加上他还得时时刻刻像保姆般照顾杨雪雁,简直快要发狂。
但想到当天杨家被杀得只剩杨雪雁一个人,他突然又觉得,能捡回一条小命已经算是万幸。
至于其他的,苦一苦也就过了。
毕竟也是死过一回的人了,总是要看得开一些。
这几天因为出不去村子,闲得无聊的时候就在村里走家串户,一来二去,总算是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如今是唐朝开元年间,李隆基刚刚登基,这段时间应该是唐朝经济发展最快的日子,但也是最不太平的日子。
虽然能肯定有名的安史之乱距今暂且还有足足几十年,但以他贫瘠的历史知识,青海大战、瓜州之战一类的就完全是睁眼一抹黑了。
为什么穿越的时候就不能提前或是延后些日子呢?这要是打起仗来,自己这小胳膊小腿的,该如何是好?
唔,那黑衣男人似乎武力值够高,这是条大腿啊,得抱紧了。
李隐很快为自己今后的日子定下了基调——小命要紧,还是老老实实跟着杨雪雁吧。
数天之后,李隐再一次见到了黑衣男人。
“目前暂时应该安全了。”
黑衣男人来了个早,身上带着露珠,进门后就扔下了两张册子:“这东西收好。”
李隐拿起来一看,是他和杨雪雁的编户,也就是这时候的身份证。
他有些诧异,忍不住问道:“这是假的还是真的?”
“你觉得呢?”
黑衣男人挥挥手:“行了,赶紧收拾东西,跟我进城。”
见他有些不耐烦,李隐虽然心里不解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走,但也识趣的没有多问,开始收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