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的时候,别的同学勤工俭学,只能是出去发传单,饭店端端盘子,商场搞搞促销,一个月辛辛苦苦也就赚个生活费,给家里减轻点儿负担。
吴骏那会儿也经常被外校的马思雨生拉硬拽地一块儿拉去赚外快。
马思雨主持能力出色,还是就读的主持专业,大一的时候就经常能接到各种活动的主持工作。
吴骏那会儿啥都不会,只能是穿着玩偶服,小丑服,发发礼品。
杨音跟大多数同学不同。
她那会儿已经参与家里的生意,一个月的零花钱,比班里其他同学勤工俭学一年赚到手的钱还多,妥妥的土豪姐。
杨音上大学那会儿,除了一位同样是富二代的闺蜜,跟其他同学关系都一般,连说话打招呼的时候都少,主要还是没一个能入得了她法眼的。
当时宿舍里有人怂恿吴骏去追杨音,说他长得又高又帅,天生的吃软饭的命,老天爷赏饭吃。
吴骏当然没同意,杨音看不看得上他另说,他对杨音一点哪方面的意思都没有。
两人的身高差太多,走一块儿跟大人带着个孩子似的,两人上街,回头率绝对爆表,难以承受。
“我先进去了,我约了人,改天有空再聊。”杨音朝吴骏点点头客套一句,转身朝饭店门口走去。
“慢走。”吴骏点头,礼貌回应,两人虽然是同学,连联系方式都没有,回聊是不可能的。
杨音虽然脸上没表现出什么,不过,这次见到吴骏给她的感觉跟之前有很大不同。
人还是那么个人,不过,身上的气质,就像换了个人一样。
而且,杨音眼光毒辣,一眼便看出,自己这个老同学现在混的不错。
简单的一件白衬衣,和一条黑西裤,黑皮鞋,没有几千块钱下不来。
上次两人见面还是去年十一黄金周,同学聚会的时候。
当时吴骏还穿着一身美特斯邦威,杨音还听说他在一处小区开小超市。
时隔一年不到,自己这位同学的变化也太大了点儿,开成连锁超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