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他将一张文书向着冯丑推了过来,说道:“……就请签了这份契约,我们的业务就正式开始计时。”
听了对方的收费标准,冯丑忍不住骂了一句我操!心说怪不得人们都说律师是不拿刀的强盗,12克朗一个小时的服务费,别说平民,就算是体面的中产阶级也有些受不了啊。
根据冯丑这段时间的观察和推算,这个世界,一皮士的购买力差不多就相当于地球世界的一块钱人民币,12克朗等于1200皮士,也就是1200块人民币,一个小时啊!
一个像冯丑这个等级的普通佣兵,买一天的命,大多时候也挣不到这么多钱,而这位年轻的律师,只需要动动嘴皮子,写写文书,一个小时就能赚这么多!
不过冯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律师,公职人员,银行职员,公司高级职员,这类人,本身就是城市中产阶级的主力军,律师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冯丑并没有就价格提出异议,这不符合他贵族的身份,再说了,12克朗对现在的他来说,真的只是一笔小钱。
冯丑将文书读了一遍,便拿起桌上的鹅毛蘸笔,在落款出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接下来,冯丑详细说明了自己和萨尔玛之剑的雇佣事务,并且拿出了自己打算用来抵押的亚都尼斯的那座庄园的产权文书,这文书上有着财富女神的神力标记。
这个时候,这位律师表现出了他收12克朗一小时的价值,这家伙竟然还是光辉之主的牧师,尽管只是见习牧师,但已经足够施法分辨出财富女神神力标记的真假。
光辉之主允许律师和法官等职业人员兼职自己的牧师,就像奥术之神会允许魔法师兼任自己的牧师一样。
确定了抵押财产的真实性,扎克利律师开始起草法律文书。
经过几次协商和修改后,文书被两人敲定,冯丑再次和对方确定明天早晨九点西区法院门口见面,便告辞离开。
第二天一早,冯丑换上一身低调而又华贵,足以彰显自己贵族身份的正装,前往西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