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翔轻声讪笑道:“你这个老粗,会写几个字啊?”
黎远望顿时牢骚满腹:“就是,我宁愿负重越野一百公里,也不想写什么鬼报告。”
英翔只是笑。
黎远望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感觉最亲切的人。现在,也只有在他面前,英翔才觉得稍稍有点人气。黎远望是个永远让人轻松愉快的人。即使干的是蠢事,他也总是一本正经,令人捧腹。
黎远望索性扔下了笔记本:“你今天没事吧?”
“没有,总统特别助理安排我明天才去总统府。”
“那今天咱们好好聚一聚。”
黎远望只穿了件背心,于是回营房去拿衬衫。
英翔没有到处乱走,只是站在那里等着,看上去很安静。
这时,有几个正在一旁练射击的突击队员大声地跟他打起招呼来:“英大哥,你好啊。你也来巴格达啦?”
他看了看他们,认出这几个人曾经跟着黎远望出来一起喝过酒,不过叫不出名字。他对他们笑了笑,温和地说:“你们好。”
“哎,在等我们老大吗?”
“是的。”
“那……要不要练上几枪?”
英翔微笑着摇了摇头。
“没事,玩玩嘛,就像打游戏一样,来吧。”几个年轻人热情地招呼着。
黎远望已快步赶了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地就骂那几个愣头青:“你们几个小子,找死呢吧?”
英翔一声不吭,只是淡淡地微笑。
“无所谓,打着玩嘛。英大哥,给个面子,也让我们开开眼。”几个兵嬉笑着,一副打算看他笑话的样子。
上次的“猎狐行动”,他们也都参加了,不过,没人认得出当时救出的那副“骷髅”就是现在这个温文尔雅的书生。
英翔犹豫半晌,对黎远望说:“那就……手枪吧。”
“你行吗?”黎远望有些担心。他总觉得英翔已经变成了玻璃人,一点动静都可能让他粉身碎骨。
“没事,手枪还行吧。”
黎远望对那几个队员摆了摆头,其中一个队员拔出身上的手枪,拉开枪栓看了看,随即递给英翔。
英翔接过手枪,问道:“十发?”
“行,就打十发。”黎远望说。
英翔举枪对着前面的枪靶,连连扣响了扳机。十发子弹打完,他一共打了六十七环,成绩很一般。周围的小伙子们都笑了起来,倒是口下留情,并没有调侃他。
黎远望似乎很想对他的这些部下发作,可这些小伙子们的自豪感一向是他感到骄傲的,一时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英翔笑着将手枪还给队员,温和地说:“我不行,不是干你们这行的料。”
黎远望狠狠瞪了那几个部下一眼:“回来再收拾你们。”
几个队员一缩脖子,都笑了起来。
黎远望拉着英翔便往自己的吉普车走去:“来,我带你去吃巴格达最有名的玛斯古夫,哦,就是烤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