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要下移,感觉很邪恶的说,自己都到了这步田地了,女妖精怎么还在色诱自己呢,直接亮爪子干不就行了吗?
于是,林凡试探着问道:“为什么让我搬家啊,往哪儿搬啊?”
“没有为什么,我乐意,你爱往哪儿搬往哪儿搬,反正不能住在我这里了!”
李曼丽觉得自己实在倒霉,好容易把房子租出去了吧,竟然租给了一个神经病,这一刻,她坚信林凡就是神经病无疑,不然自己踢了他的裆,他怎么不喊疼,却问自己往哪儿搬呢?
林凡哪是不喊疼啊,是疼麻木了好不好,幸亏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比普通人的两倍还强,不然就李曼丽这一脚,就是蛋不碎,估计也会疼晕过去,力气太特么大了,跟她那只白白嫩嫩的小脚一点儿都不匹配。
因为要威慑林凡这个精神病,所以李曼丽故意装出一副很凶的样子,这更让林凡坚信,她就是一只妖精,看小娘们凶的,肯定是想吃人了呗。
既然妖精要吃自己,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林凡已经做好了准备,准备给小妖精来个狠的,只要她一动手,立马就赏她一张定身符,然后…
然后林凡也不知道该咋办,妖精到底有什么本事,有多大的本事,他也不清楚,只能走一步说一步吧,大不了到时候转身就逃,不信她敢追到大街上。
可恶,太可恶了,臭小子一直盯着我看什么?难道我的睡袍有洞了吗?
直到这时候,李曼丽才意识到自己只穿了一件空心睡袍,里面竟然什么都没有,大热的天,竟然有一种风吹屁屁凉的赶脚,再被林凡直勾勾的眼神一盯,觉得浑身都不自在,贼拉难受。
不是林凡没见过市面,实在是太稀罕了,像李曼丽的这种特殊体质,他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看到第二回,透视药水的时间马上就要过去,再不看就没得看了啊,看一眼就少一眼了啊!
林凡的眼神看得李曼丽发毛,于是她准备再给林凡来上一脚,可是又怕彻底激怒林凡这个神经病,万一
他发起狂来,自己的防狼术还真不一定管用,神经病往往都邪乎得很,不能以常理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