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周芷荞惊叹的是,君胜天的厨艺一点也不比大厨逊色,吃着面前的酸甜排骨,好吃得差点连舌头也吞进肚去。
周芷荞自认是新时代女性,十指不沾杨春水,做家务的技能基本上等于0,对此,周母就不只一次在她耳边唠叨,像她这样什么都不会的女人,以后怎么服侍老公?
对此,她嗤之以鼻,还信誓旦旦道,她不会做家务也没什么,以后就找一个会做饭的男人,让对方服侍她,而她则负责在外面搏杀赚钱就行。
当然,等她长大,在社会上打滚后,才明白要找一个会做饭的男人不难,难的是对方能否毫无怨言包容她,而她又能否接受一个只会做饭,其他都比不上她的男人。
拍过几次拖后,周芷荞发现一个让人心碎的事实,她只喜欢比自己强的男人。
换句话说,想找一个会做饭,却比她更强的男人,机会不是没有,但少得可怜,这也是她现在坚定独身主义的原因之一。
她不想将就,也不想改变自己去迎合别人,那就一个人过吧,反正现在她的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也拿不出时间去跟别人培养感情了。
此刻,吃着君胜天为她做的这顿饭,她表面不显,心里却有些动容,甚至有种如果以后都能这样,那该多好的念头。
吃完饭后,周芷荞自告奋勇去洗碗。
两人只是朋友关系,总不能在这里白吃白住,毕竟君胜天已经负责做饭了,她什么都不干,也说不过去呀。
走进厨房,看着放在洗菜盆里那堆精致的碗碟,周芷荞回想起母亲是怎么洗碗的。
对了,洗洁精跟洗碗布,找来这两样,她往洗碗布里倒不少洗洁精,然后,开始洗碗。
平时在家里,她也是洗过碗的,只是很少一次洗这么多碗,刚才下洗洁精时,又下得太多,因为没找到手套,就那样用手洗着碗。
将碗碟上的污渍洗清,正要来冲水时,手指一个滑溜,精美的碟子就从手上摔落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啊!”周芷荞下意识伸手去捡摔成碎片的碟子,手指才触碰到碎瓷,一股鲜血就往手指头直冒出来。
正在卧室打电话的君胜天,听到她的惊呼声,立即走进厨房,就看到她正手足无措地蹲在地上,手指头正流着血,地上是一地的碎瓷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