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多铎也不过是一时兴之所至,所谓的检阅也无非就是走马观杯一样看看罢了。因为作为一个弓马娴熟从小就在疆场厮杀的人,多铎只相信自己的武力值和旗兵的战斗力。对于汉军旗,他一直就认为充充人数当当摆设也就是了。主要是关键时刻能在前方扛雷。不过,对于赵耀率部一举剿灭饶安小队的事情,虽然很存疑,但是有腰牌和玉佩为证,又不由得不信。这件事,让多铎对汉军旗略有了改观。
就这样走马观碑漫不经心的看,他忽然发现在队伍的最后,有一个身材和背影很熟悉,虽然梳着辫子,却并不像那么回事。因为在他的脑海里对这个人本能的感觉这样的熟悉。
忽然,脑子里搜索到了这个人的信息,并且清晰的影射到了脑海里。是的,这个人太熟悉了,虽然几次打交道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已经给彼此之间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了。没错,这个人是饶安。多铎用自己的
马鞭指了指,最后一列第五个军士,你到本王面前来。
这一声,让赵耀和白龙分队的队员们几乎一下子就把心给提到了嗓子眼。但是饶安并没有这样的想法,和多铎又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他缓步来到近前,先是打了个千,然后双膝跪倒,用不太正宗的河南话(跟大学同学学的):“赁就是豫王爷啦,阿拉刘二娃给豫王请安拉。”
本来还一脸严肃的多铎,噗嗤一下子竟然笑出声来了。看着眼前这个脑门剃的锃亮,脑后留着辫子。给自己又是打千又是下跪的。多铎怎么着也不能把这个形象与饶安对号入座。他顺手在怀里掏出了几个金瓜子丢给了在地下跪着的饶安。说道,:“我就是豫郡王,你不错,在赵大人麾下好好当差,以后也混个前程,不过你这官话说的不好,还是要好好学一下”。
饶安心说,:“咱们今儿就今个了。你让我饶安给你下这个跪,早早晚晚我要在你多铎的身上讨回来,不信咱们就走着瞧吧。豫郡王。”但是心里这么想着
,脸色上还是一点都没有流露。其实想流露也流露不出什么来,饶安现在出来两只眼睛还像是自己的,其他的都变样了。脸色除了油漆白浆就是锅底灰,三合一混合物,挺帅的一个小伙子,打眼一看就跟牛头马面一样,简直快要不得了。
他没有被多铎认出来,这并不是因为他脸上的这层迷彩。而是因为他的辫子,和他面对多铎的时候这种卑躬屈膝的态度。在多铎的思维里,饶安这个人是宁肯折也不会弯的。他绝不会对着自己表现出这样,换句话说,能表现出这个样子的就肯定不会是饶安。
多铎错了,因为饶安也会这样,他这样是有理由和目的的。是为了不暴露,这个不暴露并不是因为他怕死。而是因为他必须活下去,完成更重要的任务和使命。
这个任务和使命比起饶安的尊严和一贯的坚持来,似乎更为重要。因为他从一开始的目标,就是把白龙分队作为一把插向清廷心脏的尖刀。这把刀子有很多的目标,皇太极以下,清廷的王公贵族全部都涵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