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受命回关

酒酣耳热之际,尹大壮告诉了饶安一个清廷的法律,叫做逃人法。大致的意思是在清廷统治的地盘上,是按照八旗来划分的,这里的每一个汉人,也都有自己的旗主。如果你随便逃脱居住环境,或者是外来的入境者没有合法的身份的话,就会被干掉。

补充一下,这条法律曾经被称之为大清六大恶政之一,另外还额外规定,如果有人逃离,或者有不明身份者入境的话,当地的居民知情不报,也会被以同类的罪名干掉。饶安笑道,:“尹老弟,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已经不能再向前行进了。如果再向前行进,就会被人以逃人法的规定干掉。是不是这样?”。

尹大壮喝的醉醺醺的了,也不顾什么上下级关系了。他对饶安说:“大人不得不防。我确实知道大人勇毅绝伦,不类于常人。但是双拳不敌四手,你要深入的

又是清军的腹地,万一不慎重,恐怕有难以预料之祸事。”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只要是再往前走,就会出事了。而且,基本是还不是小事。有可能就等于宣告把命给搭在那里了。

这话算是真心话,这事也是实实在在的事。听的赵大荣等人都是一愣一愣的,这种深入腹地的事,一般来说,和在战场上冲杀是不太一样的。如果是守城防御,毕竟是占据了主场,在自己的地盘上,不管怎么着也是有底气的。要是跟着大军进攻也是不同,毕竟是人多有气势。现在就这么几个人,就去人家的大本营,又在眼前横着一个逃人法,这不是作死吗?所以,现在最后的办法就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掉头回关。不过这样的话,不仅输人,也输气势。

饶安决不能干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他转了话题说道:“老弟,你们平时和京师通消息,是用怎样的方式?”。这时候一个锦衣校尉凑上来说,:“回大人的话,是用信鸽,我就是负责饲养和训练信鸽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通讯参谋啊。饶安也想到了用信鸽这个途径,但是他瞬间就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因为他当时就想到,距离问题。因为从这里到京城,有四百多公里,这样远的路程,一只信鸽能够有体力顶得住这么远的路程吗?

答案是肯定的,一只信鸽如果受过严格的训练,其能够辨别的里程数是一千五百公里左右。而且这只信鸽可以在路上自己找寻吃的东西,躲避追踪和危险。

一时之间,饶安好像受到了什么启发。如果信鸽可以有这样长的续航历程的话,那么自己以后的分队自然可以训练一些信鸽作为消息传递之用,而且这些信鸽的待遇标准,绝不能低于正规军。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问那个负责训练信鸽的校尉,“老弟,你们这里养着几只信鸽,能否借给我一只用用?”。那个校尉喝的也差不多了,拍着自己的胸口说

,:“这当然没有问题,不过大人要信鸽有什么用?”。

饶安一笑说,“我需要一只信鸽,和关内互通消息。让袁大人时刻知道我的位置,给我做出下一步指示。虽然说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但是我蒙受袁大人知遇之恩,又职司参议之职。岂能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