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刀子写字的文官?”史朝义微笑着耸肩,摆出一幅我还不知道你小子底细的神态。
“当然,难道只许某些人以笔为刀,就不准颜某以刀为笔么?”
几句调笑话说完,登时将三人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史朝义看了看被差役们架在肩膀,一个个鼻青脸
肿的纨绔,再看看周围躲躲闪闪却不肯离去的人群,耸耸肩,笑着提议:“既然是难得碰到一起了,咱们干脆找个地方喝杯酒吧!长安这地方我人生地不熟,刚好有些掌故想找人请教。”
明知道对方后半句说得完全是客气话,王洵却没法拒绝,略作沉吟,笑着点头,“那好,附近就有一家酒楼,我跟里边的掌故还有些交情。让他整治一桌地道的长安风味,估计没什么问题!”
“是临风楼么?”颜季明的兴致立刻被勾了起来,“明允兄能否让掌柜的打开当日咱们聚会的那个雅间。或者,留有张探花墨宝的那间亦可。昨天我就想带着史兄去,掌柜的却推说房间都在一个月前就被定走了!”
这个问题倒难不住王洵,临风楼的大部分股本都是他家所出。最受文人墨客们青睐的两个雅间,也完全是他一手造就。当下,点头答允,将坐骑丢给小厮王祥,命其头前去准备。自己举步与颜季明、史朝义二人同行。
那临风楼掌柜听闻东家要摆宴请客,岂敢再推三阻四?当即命伙计们打开了轻易不肯让人进入的二楼雅间,摆出当日李白用过的酒盏,高适握过的筷子,
岑参拍过的矮几,崔颢坐过的鹿皮,将一道道风行于长安的珍馐陆续端了上来。
颜季明出身书香门第,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每一道菜肴都非常有鉴赏力。非但能够自己大快耳颐,捎带着还能以半个主人的姿态,向史朝义介绍一些名菜背后的掌故。而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则显然接受不了这种过于精细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后只是懒懒的挑上几筷子,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见对方瞳孔灰中透黄,猜到此人必定是汉化的胡儿。拍拍手,笑着叫过伙计,“我今天饿了几乎大半日了,这种吃法几时才能吃饱?赶紧让厨房烤只母鹿来,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义闻听,登时眼中就是一亮。待几个伙计用铜盘抬着一头半熟的母鹿入内,更是食指大动。当即举起酒盏,大笑着说道,“多谢明允老弟对我这个粗人多加照顾。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劳烦伙计们了吧。咱们兄弟三个围将过去,自己动手,边吃边聊,岂不是更是痛快!”
“理当如此!”王洵点点头,笑着起身。
“焚琴煮鹤!”颜季明白了史朝义一眼,低声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