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春晓(四下)

盛唐烟云 酒徒 1598 字 6个月前

三天时间,把五十名新兵老卒练得如臂指使,然后带着他们去维护大校场的募兵秩序。若出纰漏,军法从事!费了好大的劲儿,王洵才琢磨清楚自己要干什么!天可怜见,王家的丫鬟仆役加在一起,也不过是这个数目。还全凭云姨指挥调度,每次只要王洵自己一插手,结局肯定是鸡飞狗跳,到最后什么都干不成。

万般无奈,他只好想办法将任务推给赵、李两位队副。对此,两位队副也很忐忑。赵怀旭把手一摊,坦诚地告诉王洵,自己在担任队副之前,一直给周都尉当亲兵。学着当年周都尉的样子,给王洵出出主意可以。王洵如果想要把担子硬塞过来,届时肯定会砸锅。

李元钦更是直接,掰着手指头让王洵看自己过去的履历。武师出身,因为使得一手还算过得去的长槊

,被封常清私聘入伍做安西军的枪棒教习。从没单独带过兵,先前之所以能给王洵出谋划策,一半时因为,这么多年在军中厮混,虽然没吃过鹿肉,鹿怎么跑总是见识过。另外一半原因却是,王洵为人虚心好学,肯由着自己胡乱指挥。

“那我可怎么办啊!”见两位队副都开始撂挑子,王洵大声惨叫。

“没事儿!”赵怀旭挤挤小眼睛,低声劝慰,“军规下面,不是还有补充条款么?即便你弄砸了,念在初犯的份上,顶多也是一顿军棍而已。还可以分成几次来打.......”

“我呸!”王洵端着脸盆泼过去,将赵队副淋成了个落汤鸡。“咱们三个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挨军棍,你们两个也甭想跑。到时候,我就说是你们两个倚老卖老,横加干涉........”

话虽然这么说,三人还是认认真真核计了一番,尽力在最快时间熟悉并整顿队伍。好在王洵跟齐横比武这件事,效果非常轰动。七旅二队的新兵们自觉队

正大人给新兵长脸,所以对他的指挥非常配合。而七旅二队的老兵们,也觉得自家队正还是有点儿真本事的,并非是完全靠着家族余荫的二世祖,因此也不刻意给他捣乱。再加上王洵本人出手大方,从不吝啬花钱。更不屑占属下的那点儿小便宜。训练中得到的赏赐总是能公平地分配给大伙。几番折腾下来,新七旅二队的卖相的确在所有被整训的队伍中,达到了首屈一指的地步。

每天早晨,带着五十人的队伍,迈开整齐的步伐围着白马堡跑过,王洵就觉得胸中有一股豪气直冲云霄。仿佛带的不是五十人,而是五百,五千,甚至五万人。马踏楼兰,刀劈百济,威风凛凛,杀气腾腾。连篇幻想下去,这条从军之路真是选得正确至极。而在训练、对练中吃了苦头,甚至当众丢脸之时,他又觉得自己不如老老实实继续在家混吃等死,总好过像街头卖艺的侏儒般,被这么多人大声嘲弄。就这样,在“誓破楼兰”和“不如归去”两种情绪之间左右徘徊着,三天的时间也就过去了。第四天一早,新兵营

七旅二队接到命令,带齐各种用具,直奔白马堡中央的大校场。

此番重整飞龙禁卫,从民间公开比武选拔“人才骁勇”的良家子弟入伍,是皇帝陛下亲口提议,并在朝堂上经由文武百官讨论通过的。因此,京师中很多消息灵通的人家,都对其寄予了很大关注。要知道,大唐以武立国,素有凌烟阁上无书生之说。皇帝陛下最近几年虽然侧重于文治,无意开疆拓土,可从辽东到安西,大唐将士依旧打得四方蛮夷闻角鼓声而色变。况且武将的升迁之路,比文职相对要公平便捷许多。远有白袍骁果薛仁贵,后有哥舒翰、高仙芝、郭子仪、封常清四大正副节度,无论哪个,获取功名凭得都是赫赫战功,而不是其家族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