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宁他们身上没有武器这点显而易见,从相貌来看也不是鲜卑人,没有继续阻拦的理由。
“妈的,真是贪心的家伙。”任宁暗自骂了两句,却一副笑脸又掏出一百两银子“这位将军,我们兄弟二人只是普通生意人,还请通融。”
校尉拿着沉甸甸的银子不停的在手中把玩,这才点点头说道“我最喜欢生意人,赶快进城吧。”
任宁再三拜谢后方才离开,嘴里骂骂咧咧,眼中怀疑灵州城的守卫能力。
这种人尚且能当上校尉,军中情况可见一斑,倘若鲜卑大军真的攻过来怕是要吓得开城投降。
进城之后任宁在最繁华的街道上搜索,看着零星的几家商铺不免有些头疼。
先是买了四辆马车,又买了四匹骆驼,这些主要是为了掩人耳目。
整整用了一个时辰任宁才买到了竹竿、树干
,以及些许的铁矿石。
这些含铁量不高的矿石呈现白色,不容易被人发现,任宁费了好一番功夫从一名富商那里买来。
最后又花费重金请来一名木匠、一名铁匠,这一番花费足足五百两银子,任宁的心在滴血,不过与上百条人命相比,这些钱算不得什么。
任宁的目的很明显,自然是想着为村民们打造一些武器,总还能提升些战斗力。然而武器是不允许带出灵州城的,所以任宁只是买了打造武器的材料,以及雇佣了两名工匠。
这两名工匠都是中年男子,其中木匠皮肤白皙,手掌粗糙,铁匠皮肤黝黑手掌更加粗糙,明显的职业特征。
四人分别牵着一匹骆驼,后面拉着马车,里面除了制作武器用的材料外,还故意买了些布匹。
“小子,怎么又是你!”校尉板着脸说道,分明是把任宁当成了小肥羊。
任宁强烈咧出一个笑容,又掏出一百两银子,谦卑的说道“将军小的刚买了些布匹,去卖给那些不穿衣服的野蛮人。”
鲜卑族畜牧业发达,纺织行业落后,很多青壮年常年光着膀子,天气凉了则穿上皮衣,只有王公贵族才穿得起绫罗绸缎。所以说去鲜卑族倾销布匹利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