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 开庭

从流量到影帝 谢不臣 1226 字 6个月前

当然是多说无益。

都走到了这一步,还能再说什么呢?

二十分钟后,庭审开始。

作为原告方,卫勋委托的一位姓齐的律师率先出击,砸出了几个最关键的证据:“我的当事人卫勋在天光传媒旗下做签约演员期间,三番五次受到其经纪人骆峰的恶意威胁,被无理置换资源,并且试图抢夺我当事人的原创音乐版权,天光旗下艺人林晁曾经发布过道歉声明对此事供认不讳,我们有录音做证。”

律师说完以后,当庭播放了一段录音,是卫勋的经纪人骆峰曾经就林晁窃取卫勋音乐版权的事情,对卫勋的威胁言论。

“你可想清楚了,公司最忌讳旗下艺人内部争斗,更何况你今天是要把林晁往死里整。他完蛋了,还有公司扶持,大不了日后东山再起,你完蛋了,不用别人收拾你,单是那过亿的债务,就能让你万劫不复!”

播放完录音以后,齐律师继续说道:“也就是说,因为我的当事人背负债务的原因,这三年来不停被天光传媒压榨,恐吓,得不到一个员工应有的自由,且在《请叫我演员》录制事件中,天光传媒任由我的当事人遭遇欺辱,没有履行经纪公司应尽的责任,为我的当事人提供帮助。”

“一家不为员工出头,随意消耗员工价值圈钱,且对员工进行恶意恐吓的公司,有什么资格要求员工必须留下?而且十五年的签约时间,以及近乎苛刻的酬劳分配,还有各项堪称霸道的条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本身就违反了合同法。”

最后,齐律师为以上诉求做收尾总结:“综上所述,我的当事人要求强行和天光传媒解约。”

法官花费时间消化掉了齐律师的一番言论,然后看向李天智一方,说道:“被告方,你们有反对意见吗?”

“我反对!卫勋从来没有受到过天光传媒的威胁恐吓,和骆峰只是私人恩怨,与天光无关。《请叫我演员》事件,天光并不知情,十五年合同,是卫勋自愿签署的。”

天光传媒的律师站出来,推了推眼镜,沉着脸质问道:“而且我想问你们的是,卫勋在和天光传媒未解约期间,擅自拍摄电影,出单曲,你们怎么解释?”

法庭刚刚开审,双方就吵得十分激烈。

而最终的问题,最终还是绕到了卫勋在合约期间拍电影,出单曲这个致命的点上。

ps:

本周五应该就要上架了,所以调整下更新时间吧,以后每天固定九点更新,一次把两个章节都放出来。

上架以后每天三或四章,都定在上午九点。

所以往后翻,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