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莽声莽气的庄稼汉也不像看上去那么粗鲁,实际上是一个会来事的人,从桌子上面拿出了一个破碗,然后掏出腰间的酒葫芦,先是用身上的衣服将碗细致地擦拭了一圈,然后再小心翼翼给倒满了酒葫芦里面的酒。
将装满好酒的破碗递给了狗头军师,庄稼汉嘿嘿笑道:“军师,别着急,先喝一碗酒去去寒。”
狗头军师虽然享受这种虚荣的感觉,但是他是一个聪明人,他知道这群人要的是什么。在这里装可以,但是不能一直装,稍微占点便宜就行了,如果一直这么装下去,恐怕会适得其反。
破屋里面的所有人都是社会最下层的人,突然站到了高位,还没有适应过来新的身份,所以一举一动总有一些谄媚的感觉,就像他们以前巴结其他的帮主的时候那样。但是,等这些人回过味来,狗头军师这样一个本来就算不得帮派元老的人,自然讨不了什么便宜了。
所以在喝完那一碗酒之后,狗头军师十分爽快
地就把自己的计划全部都给说了出来。他先是说道,在自己的进谏之下,七指混混已经决定在三天之后还是在东街菜市口与龙虎帮决一死战了。
但是依照七指混混的性格,恐怕等战斗一打响就会找一个地方躲起来,等战斗结束再跑出来逞威风,如果降龙伏虎帮这边落了下风,要先跑路也方便许多,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一个人死死盯着七指混混。
狗头军师说道:“东街菜市口一战,输赢都不重要,按照实力,我们肯定是干不过龙虎帮的。上次人多欺负人少,捡了个便宜,这次正面对干,肯定会输。所以,等帮主大人一躲起来,大家伙就悄悄溜过去,跟在背后就结果了他,然后再把尸体拖回战场。”
如此一来,这七指混混的尸体就会在不经意之间被某一个人发现,由于是在战场上,情况混乱,也不会有人注意到拖行的血迹,注意到也没有关系,反正只要骗过那些当帮众的半大孩子就行了。
七指混混落了一个好名声,而降龙伏虎帮不能
一日无主,之后的利益怎么分配,就看破屋里面密谋的那几位是怎么商量了。
说完了自己的计划,狗头军师还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们,敢杀人吗?”
不得不说这个计划非常的简单,而且极其容易实现,最重要的就是战场之上,情况混乱,没有人会去深究怎么一回事。对龙虎帮来说,少了一个劲敌是一件好事,对降龙伏虎帮来说,所有的元老都一条心想让帮主死,下面的人怎么想还不是上面的人说了算。
只不过这些混混头子之前就一直是没出息的小混混,让他们杀鸡可能还行,让他们杀人,没人干过这些事。就算以前再怎么打得凶,再怎么闹得厉害,都没有出过人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