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孤魂野鬼

云中藏锋记 渡舟野客 1712 字 6个月前

”我年轻的时候杀了不少人,自知罪孽深重,便想皈依我佛,奈何佛好像也嫌我手上血腥气重了些,不肯收我。我独行数年,带着个小女孩也不太容易,常人打我辱我,我都不放在心上,只当做是赎罪了,只是但凡有人打小妮子的主意,我老是忍不住心里的杀意。”

“可能这也就是不得缘法的原因吧,什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全是狗屁,杀了人就是杀了人了,还没听说过放下了刀就能被苦主原谅的。还是你们好啊,你们马上就要死了,死了就没有烦恼,没有苦楚了,活着才是苦累。最好的就是,我平时话少,跟活人没什么好说的,跟死人我却总想着要多聊上两句,没准哪一次还能交个朋友。”

精明的混混狗娃子声泪俱下,哭叫道:“你个

狗日的东西,你要死自己死去啊,干嘛要拉哥几个垫背?那个娘们你想怎么弄死就弄死好了,又与我们何干了?”

张春秋摇了摇头,道:“杀一个是杀,杀一群也是杀。小时候学这些杀人技时,师傅便教了,杀人要杀干净,不然迟早都是祸根。只是师傅没教我,凡事太尽,缘分早尽。哦,我想起来了,他也被我杀了。”

此时此刻,一众混混才明白眼前的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正常人,是恶魔,是杀人机器,是疯子,是狂僧。人总长于破而后立,在没有退路的时候往往可以激起人心深处的血性,又或者说是趋利避害的本能隐藏在身体里面,无路可走的时候才会奋力一搏。

混混们没有了退路,才想到要奋起反抗,只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因为绝望而燃烧起来的意志无异于飞蛾扑火。

飞蛾扑火固然勇气可嘉,但都是无用功而已。蚁多咬死象?那蚂蚁要多到什么程度才行啊。

结果自然毫无悬念,暗巷变成了屠宰场,各色的体液溅满了四周的高墙,每一块砖头的缝隙中都渗透着往生者的血液,血肉和内脏到处都是,杀戮之后的张春秋看着自己的杰作“啧啧”的叹了两声,也不知道是觉得这样的场面过于血腥残忍,还是对自己没有杀戮尽兴的感叹?

小女孩还站在巷口,眼睛前面蒙上了一块黑布,只是眼睛看不见了,嗅觉还在,当张春秋牵起她的小手时,她说:“叔叔,这里好臭,我们快走吧。”张春秋笑了笑,说道:“好,我们这就离开这肮脏的散发恶臭的地方。”

那个书生并没有去报官,而是回到家中缩在被窝里面瑟瑟发抖,好在他没有看到离开后的修罗场,他恐惧的只是混混们的棍棒。

最后还是打更的老头发现了这满地的碎尸,只有小翠的尸身还算完整,仵作验过之后说小翠生前遭受过奸淫,于是长沙城便传出了有恶鬼喜爱奸杀妇女,一众青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却纷纷殒命的传

说。

只是除了官府收尸的衙役,没有人见过真实的犯罪现场是什么样子的,所谓恐怖的血案在口口相传的市井传闻中也不过是个轻描淡写的故事而已。

混混们也不会想到,他们有一天会变成老更夫口中所言的哀号的孤魂野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