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好老师

“妈的,这个任务有点难的啊!”

李良从床上起来,盘腿坐下,认真思考这场比赛的得失。

首先,他的任务没有完成,8个前场篮板,他只抢到了4个。

其次,这场比赛快船队获得了大胜,因为李良三分扔的很开心,把雄鹿给扔懵逼了。

但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任务的要求是抢前场篮板,不是赢下比赛。

也就是说,就算输球,只要抢到八个前场篮板,任务一样算是完成的。

李良叹了口气,之前打80年有三分线的任务,他都觉得很轻松,因为三分球总能弄对手一个措手不及。

这回算碰钉子了,三分根本没有用,相反自己三分投开了,拉开了比分,队友越打越顺,命中率越来越高,反而没有篮板可以抢了?

这叫什么事儿啊。

还有,1980年代,各支球队的打法都是偏向内线,所以三秒区里总是挤了很多人。

而现在的比赛,因为三分球盛行的缘故,内线没有那么拥挤,所以李良经常会偷鸡。

溜到底线,偷偷摸摸钻到篮下捡一个篮板。

或者三分球投的多,不进的球会崩老远,有时候站在外围就能捡篮板。

这些偷鸡的技巧,在这场比赛中完全不管用。

防守方还没有防守三秒,篮下随时站着一堆人,你从底线溜过去想偷摸挤进内线?门儿都没有啊。

雄鹿队虽然球员身高不高,但他们是全民抢后场篮板。

首当其冲的就是他们的小前锋马奎斯约翰逊,这家伙又能进攻又能抓篮板,还能组织进攻。

他和超音速的约翰约翰逊一样,是当时nba有名的“组织前锋”,反正80年代初期几个约翰逊都非常全能。

这一场,马奎斯约翰逊抢到了10个后场篮板,好几个都是从李良手里抢下来的。

前场篮板这种东西,本来就有比较大的运气成分,或者干脆身体硬件特别好,往篮下一戳,靠着身高臂展硬抢。

如果一场要想抢到8个前场板,除了运气和硬件,就需要很好的技术和经验意识了。

李良常规赛也不过靠偷鸡,每场投个两三个,这八个……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自信,觉得可以轻松完成这个任务。

想到这里,李良辗转反侧,心说该怎么办呢?

应该找个人出来教教自己吧?霍华德?

不行,霍华德抢前场篮板靠的更多是身体硬件,他那个粗胳膊,篮下像个螃蟹一样横着走,自己没有这个本事。

加索尔也不行,人靠的是身高和臂展,不用跳,球有时候自己掉手里。

想了一会儿,李良想到了个人训练中心,挑个人出来教自己抢前场篮板呗。

李良打开电脑,想查一查,在nba历史上谁的前场篮板能力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