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手中惊堂木一拍:“公堂之上,不得无礼!”
参氏被这么一吓,猛然想起景玉有个孪生哥哥,只是没想到兄妹俩的长相那么像……尤其是眼睛最像。
景衣是秀才,可以不必对县令下跪,但因她此刻是被审对象,县令也没让人给她看座,笙儿站在景衣身边,县令目光掠过他,转头看向常大郎一家:“堂下何人!今日来所为何事!”
常大郎老实憨厚道:“大人,草民那天不是说过一次了?”
参氏用左脚踹了常大郎一脚,接话道:“大人,我们来这儿,是为了状告弟媳景玉,她带走了我们的儿子常笙,还偷拿了家里的十两银子。”
前面的话都是有人教她的,最后一句话是因她贪财,主动加上的。
景衣:“……”常笙什么时候成参氏的儿子了?
参氏抹了把眼泪,双眼通红,哭哭啼啼道:“常笙那孩子父亲过世的早,我和大郎心善,一直养着景玉母子,谁知景玉要改嫁,不想带儿子,我和我相公就把常笙过继到名下,哪知……哪知景玉不仅带走了我儿子常笙,还偷了家里的财。”
县令一个头两个大:“你有何证据?”
“常笙现在站在那人旁边,就是我儿常笙被带走的证据。”参氏伸手一指景衣。
“本官是问你,你可有常笙的过继文书。”县令皮笑肉不笑,今天这案子真是为难他了,因为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很痛快地给笙儿改了姓,还让景秀才放心带着孩子离开……
常大郎跪着掏出一张叠的整齐的纸,有差役接过,呈给了县令。
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常家媳妇景玉同意将儿子常笙过给兄嫂抚养,底下虽无签字,却按了个手指印。
景玉早就死了,谁能说明这手指印不是她按的?
参氏目露得意之色,转头看了景衣一眼。
县令却很难办,因为他知道这份东西是假的,而他曾经给景衣的文书,才是真的。
常笙已经不是常笙了,应该是景常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