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没有路,这儿也不是原船队登陆的地点,一百多人的海军如一柄尖刀,在原始森林里破开一条路。
凡遇见大型动物,都是五十米内直接解决,动用机枪的次数太少了。
老船长费尔顿握着小手枪,这柄枪的造型是银色的钢材,精锻的十五厘米枪管,套筒两侧有保险机柄,握柄处是两段式板机。
零点五口径,弹匣内有七发金属定装子弹,可以连发,后座力蛮大的,但是觉醒者们的手部肌肉发达,可以消弭绝大部分后座力,提高射击精度。
最美妙的是它的名字,枪身刻了一行兽人语,名叫沙漠之鹰。
这批手枪是出海前的首批货,他们也没怎么试,不过几十米内的目标还是很准的。
“东北十五度七十米左右,数量十一个,是被血腥吸引过来的野兽群,小心!”
“是!”
费尔顿这回不用狙,直接用手枪机瞄艾伦所说的方向。
一个黑色的野猪刚冒出头,砰的一声巨响,野猪的头被爆了,轰然倒地。
紧接着身边的兽人都用起了狙击枪,火光闪烁,又十名野猪倒下。
这些野兽在热武器面前根本没有反击的能力,艾伦带队一路走了三千米,杀了一百零九头大型野兽,一百九十个中型野兽,小动物则用刀剑解决。
罗德斯和海因茨一路咽着口水前进,他们兴奋,从未体验过那么顺利的探险活动。
“艾伦陛下,前方发现金属墙体!”
“我已经看到了,大家都准备好手枪的子弹,以防万一。”艾伦说着,也检查自己的手枪弹匣是否填满。
如果没有满,则手动填弹进弹匣。
艾伦填好子弹后,走向兽人们提前打点好的路径,穿梭树从,终于看见了黑色的金属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