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金龙一个。”
艾伦说完,将第四杯没人碰的酒杯拿起来,递给旁边站立的温莎。
温莎没想到自己也有酒喝,小心地用双手接玻璃高脚杯,她还没喝过红酒呢,听说红酒的原材料是葡萄水果,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酒杯中的红酒红得透亮,如珠宝一样迷人,温莎小口饮一口,舌头的味蕾立马被酸涩味包围,随后感受到细微的甜味,还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独特风味在口腔里不断回转。
温莎的粉蓝猫耳微动,尾巴摇成好奇的形状,对红酒如何制作感到好奇。
戈斯也喝了一口红酒,品尝酸涩与微甜后,他依旧淡定,对一枚金龙的价格没有展现太过震惊。
这样的酒杯他从未在其他地方看过,说明这是明日镇的独有产品,实际价值越高于当前的玻璃酒杯市场。
“但是一枚金龙太贵了,要知道普通玻璃的进货价才一枚银币一杯。”戈斯试图砍价。
“那就算了,我相信这些玻璃酒杯在拍卖会上出现,一定能卖出十几金龙,甚至是几十枚金龙到几百金龙的天价。”艾伦并不妥协,反而拿拍卖会说事。
几十枚金龙,相当几十个玻璃高脚杯,就订单量而言同样不弱于戈斯。
况且这样的工艺品实属罕见,抛到王城的拍卖会,绝对能卖出几百金龙一杯的天价。
当然,物以稀为贵,若走拍卖会形式,前期就不能卖太多,要做好充足的饥饿营销准备。
“艾伦大人,一枚金龙就一枚金龙吧。”戈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
“现在生产量还不高,暂时卖一百件给你们吧。”艾伦说道。
“一百件……好,就一百件,不过我有个小小的意见,请艾伦大人您不要卖给其他人,像这样的货,我们安德森家族有多少吃多少。”戈斯决定垄断明日镇的玻璃高脚杯出口生意。
“哦,可是玛丽安女士已经拿我的酒杯去王城做生意了。”艾伦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