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不过,够爽!
那种随时都可能死掉的滋味,让他心脏加速,血液沸腾,浑身上下每一处都舒爽无比。他知道自己喜欢这种滋味,甚至可以说迷恋。所以,原本已经可以在北镇抚司吃老本儿,他却又主动请缨来了朝鲜。
那种在生死边缘徘徊的滋味儿,很容易就让他忘记了官场中的龌龊,忘记人心的险恶,忘记自己不想参与和不想面对的一切一切。让他全心全意地在死亡与绝望之中,去追寻那一丝希望的光芒,如同飞蛾扑火。让他感觉到自己已经渐渐的老去的身体和灵魂,重新恢复了年青。让他很快就看到了当年刚刚加入锦衣卫时的自己,骄傲,单纯,野心勃勃。
“世叔,喝口酒暖暖身子!”李彤拉着缆绳,踉跄着走到他身边,笑着递过来
一个硕大的黄铜葫芦。
“嗯!”史世用单手接过葫芦,将葫芦嘴儿对准自己的嘴巴,鲸吞虹吸。然后用大拇指将葫芦嘴儿抹干净,又给李彤递了回去,“梨花酿,你在哪弄的?不是粮食都送不过来么,怎么还有药酒喝?”
“酒是继业,继业分给我的。”李彤笑着接过葫芦,小口小口地轻抿。“他,他是个有福的,不用自己张嘴,就有人千里迢迢地送酒过来。”
“你比他还有福!”史世用看了李彤一眼,笑着调侃。“这年头,身边有个高明的郎中,就等同于多了好几条命。更难得的是,这个郎中,还是自己屋里的人,模样、女红,人品,样样不差!”
“世叔是长辈!”虽然已经成了纠纠武夫,李彤仍然被调侃的脸色发红。看了史世用一眼,小声抗议。
“脸红什么,世上哪个有男人不想娶媳妇?”史世用顿时更来了劲头,晃着脑袋大声加码,“哪个好女子,没有几个男人惦记着。我要是你,就赶紧娶了她过门,免得夜长梦多。婚姻这事,宛若两军交战,越是犹豫,越会输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