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洋场,灯红酒绿。
赵凤声第一次来到魔都,首先闻到了金钱气息,一栋栋摩天大楼散发着权势的味道,各种超跑应接不暇,不愧是华夏的经济中心。
来到一栋具有历史感的洋楼,三人依次下车,望着墙壁的爬山虎和斑驳的漆面,赵凤声疑惑道:“这是饭店还是酒店?”
“家。”
雷斯年解释道:“史密斯先生酷爱名士故居,这栋洋房的主人,曾经是民国时的部长,也是载入史册的教育家。史密斯先生喜欢跟朋友分享他的珍藏,所以才在家中设宴。”
“史密斯?卖热水器的?”赵凤声揉着鼻子问道。
“拉尔夫史密斯,投资界的大鳄,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是来要饭的。”雷斯年整理完西装,又帮赵凤声系好胸前扣子,“少说话,少喝酒,少吃菜,保镖怎么做你怎么做,懂了吗?”
感受到他的慎重,赵凤声问道:“有危险吗?”
雷斯年面对铁门,轻声道:“没有硝烟的战争,比起枪林弹雨更加残酷。”
三人前后进入洋房,一名民国时期仆人打扮的老者领路,吊灯,钢琴,座钟,百分之百还原家居摆件,踩着吱吱呀呀的木地板,似乎一下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一上二楼,高大壮硕的外国人站在楼梯迎接,四五十岁年纪,五官深邃,大背头,络腮胡隐约渗出银灰色,衬衣,背带裤,嘴里还叼着大烟斗,挺有詹姆士邦德那种英伦绅士风范。
“嗨,雷,我的老朋友,欢迎来到我的新家。”老外操着半生不熟的国语,张开手臂,冲雷斯年送出热情拥抱。
“拉尔夫,十分荣幸能够受到你的邀请。”
拥抱过后,雷斯年递出一个纸袋,“在我们国家,搬入新房叫做乔迁之喜,亲朋好友会赠送礼物,这是我备的一份薄礼,不成敬意。”
“谢谢,谢谢。”
史密斯高兴打开礼物,一块颇有年代感的金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