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梅林苑之十二

疑云迷踪 那天我不在 1203 字 6个月前

一上午基本在做无用功,说起来,这野山菌不是大风刮来的,总得有源头。

警方当然也不是吃素的,很快找到了一家野味超市。

野味超市的老板信誓旦旦地说,虽说f市卖野味的超市不止他这一家,但规模最大,天南海北的野货最齐全的还是他这一家。

他家的超市里果然有卖那一种吃了能看见小人在跳舞的野山菌,他板特别自豪,他说f市也只有他这一家卖这一种野山菌。

老板老家是云南的,弄到这一种野山菌不难。

他说,他超市里的野山菌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人能够消费得起的。

野山菌来自云南大山里,从昆明空运到省城,然后他再开着车去省城拉回来,放在冰箱里冷藏,那玩意儿不太好保存,一不小心就全烂了。

不过,不是一般的人能吃那个玩意儿,烹饪不当会直接要了人命的。

来这里买野山菌的大部分是野味爱好者,或者好这一口的云南人。

老板从冰箱拿出一袋子野山菌来,包装还真不错,上面详细介绍了烹饪方法。

这个玩意儿就好比有人爱吃河豚一样,为了过过嘴瘾,也要冒着生命危险吃这一回。

对于清明节那天有没有人来买这一种菌,老板说他那天去进货了,只他婆娘在家。

老板娘记性不太好,想了半天才慢悠悠地说,好像卖出过一回。

后来又说卖了两袋,究竟是一袋还是两袋,好在店里的帮工小伙小黄机灵。

他记得很清楚,卖了两袋。

其中一袋卖给了经常来买云南干货的一个老板,据说是一个房产老板。

另一袋卖给了一家饭店的张老板,张老板偶尔会来买一回,据说是一个食客有这一方面的特殊癖好。

不过张老板来买了这一袋野山菌之后,晚间又来买了一袋,具体为什么,因为张老板说他等着野山菌下锅,忙得很,小黄也就没有多问。

刘行眼跟前一亮,似乎有了线索。

房产老板叫包延亮,外号人称包大头。

黝黑的皮肤,精实的身材实在撑不住他那一颗大头。

许凡说,包大头买了野山菌确实是自己个吃的。

因为包大头好这一口,也玩意儿也来之不易,清明节第二天晚上炖了鸡汤,还没有吃完,剩在冰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