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个时候想,你一定非常热爱你在做的事。”秦雪顿了顿,语气里沾染困惑,“但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我很想知道。”
她出生起一路过来顺风顺水,别人在为将来努力拼搏、患得患失的时候,她只要顺着家里规划好的路走下去,就一定会获得成功。
但越是接近这个成功的时刻,她就越发茫然——
家里给出的道路无疑是正确的,可这是她想做的事情吗?如果不是,那她想做什么?
余晓露轻轻眨眼:“所以,就来做偶像了吗?”
准确地说,是秦雪先在无意中看到高珺关于新团队的策划案,厚厚一叠练习生资料里有她见过的那个女孩子,名字是……
余晓露。
天色晓处,露如真珠。
于是秦雪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觉得很胡闹的决定。
她要参与组建一个偶像团队,试试看能让人露出那种神情的事,究竟是什么样的。
“……现在我觉得,这可能只是在浪费时间。”秦雪平静地说,“你们都是在为自己喜欢的事努力,但对我来说,这份工作和以往的任何工作都没有不同。”
余晓露认真听着,这时明白过来:“原来队长是想找到真正想做的事啊。”
“可以这么说吧。”
“现在不想做偶像了吗?”
“你担心我会退团?”秦雪轻轻笑了一下,“至少在合约期间,我会履行职责的。”
“不是这样……嗯,应该说,我确实担心队长会离开,但不是因为这个担心。”
余晓露努力把自己的想法用语言传递给她,“有人对我说过,偶像是给别人带来快乐的职业。所以知道队长会被我的表演打动,我真的很高兴。这是我的私心,我希望你能留下来,喜欢上现在做的事。但是……”
余晓露说到这里停住。
但是年华易逝,时光珍贵。三年说长不长,眨眼也就过去了;说短不短,足够让秦雪这样的人做出一番事业。
她原本想找个切入点缓和秦雪和安穗穗的关系,现在却连挽留对方都说不出口。
“我很怕耽误你真正想做的事。”余晓露诚实地说,“我想让喜欢我的观众感到高兴,而不是日后想起来,会后悔虚掷光阴。”
秦雪一怔。
稍许沉默后,她问:“那你是怎么想的呢?我知道你想当偶像是因为郁美嘉,可总不会只是因为喜欢她……你是为什么,那么努力地想成为偶像?”
余晓露想了想,坦白地说:“我也不知道。”
秦雪:“……”
“我最开始做这个决定是非常儿戏的。”余晓露背过手,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流露的眼神却是怀念居多,“那个时候adolescence还非常非常火……”
纸媒尚且流行,网媒还没兴起的阶段,要维持偶像的热度其实比现在更简单。但adolescence的火爆程度还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几乎是上到八十老太,下到三岁稚童,谁都能哼哼几句她们的歌。
那年adolescence在余晓露的家乡开演唱会,孤儿院的阿姨抓住商机到演唱会场摆摊创收,余晓露跟过去帮忙。
密密麻麻的人群往会场里挤,脸上都是激动高兴的笑容。余晓露也很想进去看看是什么样子,但演唱会的黄牛票都炒到天价,她是不可能有那个钱的,只能找到个离得最近的地方,隐隐约约地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