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单独作案,很少能找到帮手,所以除非有明显证据证明凶手有帮手,否则一般不会优先考虑这个问题。”
另一位刑警说道:“他可以自己开车啊。”
于玥说道:“凶手当然可以自己开车,问题是他作案五起,就算该路段光线不好,他也要经过路口吧?那么多人盯着路口拍的视频看了那么久,你们发现可疑车辆了吗?”
若是发现了可疑车辆,大家早就去抓人了,哪会等到现在?
严志学疑惑地说道:“那嫌犯是怎么离开现场的?”
于玥说道:“据我分析,凶手应该带着能够密封染血衣物的道具,譬如箱子。”
立刻有人反驳道:“走在路上拖着只箱子岂不更容易热人注意?若是一般的电摩尾箱,那玩意更本就不可能密封。”
于玥反问道:“若是凶手自己装个密封的箱子呢?”
大家立刻设想这种可能性,于玥没等他们想清楚,就接着说道:“据我所知,现在广市至少有十万辆装着密封箱子的电动车、摩托车甚至自行车在大街小巷到处穿行着,任何人见了都不会觉得奇怪,哪怕有人深夜提着这么个箱子上楼,大家都不会有任何怀疑和警惕。”
大家都愣了愣,接着脑子快的人立刻脱口惊呼道:“送外卖的车!”
于玥点点头,说道:“外卖车可以在人行道上乱窜,完全可以避开大路上的摄像头,所以我认为这是目前最合理的解释,你们若是有更好的解释,欢迎你们提出来。”
大家绞尽脑汁,却都没有更好的解释,就只能暂时认同于玥的分析了。
可是有人还有疑问:“若是凶手手上脸上沾了血迹呢?就算立刻擦掉洗手,警犬也能嗅出来一路追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