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路过一家服装单的展示窗,展示窗的玻璃上倒映出了你此时的模样。
枯萎的金发,棕色的眼睛,耷拉的眼袋,以及身上实在不能说有任何审美的混搭。
你十分肯定,你此刻若是脱掉了脚上这双八百年没刷过油的褐色皮鞋,就一定能发现两只脚上分别套着毫不对称的袜子。
果然,金发还是要配上零酱的脸才会好看呐。
你随手抓了把自己脑壳上的金发,感叹道。
你对自己的新形象毫无兴趣,看了眼后讪讪往前走。
你的胃里有点空,但你全身家当都贡献给刚刚的那一口酒了,此时的你只能闻闻街边披萨店的香味,聊剩无几地解解馋。
啊,后悔了。
如果你刚刚在酒吧就跑单,此时说不定还能吃上几口热腾腾的披萨。
不过还是算了。
最后你还是勉勉强强地选择尽量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这样在两个正义感爆棚的少年身边才不会显得太过于违和。
只不过要饿二十几个小时了。
你遗憾地将视线从某个路人鼓鼓的口袋上收回,目送毫不知情的路人远去,还是选择先找个地方落脚,丝毫没有要顶着烈日游览一遍纽约的想法。
傻子才会那么做。
而你是一个没钱的聪明人。
“抱歉,请问能换个地方休息吗?”
纽约时区凌晨四点,有个听上去还不错的声音出现在你头顶。只是嗓音有点沉哑,有成为老烟枪的趋势。
对方操着一口流利的英式英语,可在遍地美国腔的地方听到,就显得有些突兀。
你不禁好奇地睁开眼。
天还没彻底破晓,来人逆着身后微弱的路灯看不清容貌,在你的脸上落下大面积黑色的倒影。
对方见你睁眼,于是指了指你身后靠着的车。
“这是我的车。”